火箭發射前,迷你倉出租火箭團隊成員合影。孔令君 攝 本報記者 孔令君 實習生 郭妍一群年輕人造火箭、放火箭,看似一項小�化的“遊戲”,卻值得關注。指不定哪天,“遊戲”成就了科技革新。絕大多數人,從未近距離看過火箭發射;而且,是在內蒙古一片不知名的野地里。雖然這只是一枚業餘火箭,可10秒倒計時後,嗖嗖不斷的巨大聲浪,和眨眼間直入雲霄的黑煙,與大型探空火箭發射相比,同樣震撼人心。尤其激動的,是距離發射架僅10多米、處於點火位置的胡振宇。人們從數百米外觀測點的對講機里,都能聽到他躲在掩體後的顫抖:“火箭成功升空!請各單位注意隱蔽!注意隱蔽!”大家都不捨得躲,大仰著頭,舉著相機和手機,盯著火箭沒入灰白雲層的方向,“留意開傘和墜落位置”,可等了許久,沒有動靜。這可算是個大家伙,火箭長約2米8,總重量約50公斤,最高飛行速度近音速,超過每秒300米,飛行高度約4千米。如果沒開降落傘掉下來,毀了東西,或砸了人,可不是鬧著玩的。於是,火箭發射的刺激和成就感,很快就化為失落和緊張。這20多位“放火箭”的年輕人,最大的不過是20歲出頭的大學生,大多數還是高中生。他們趕緊派了一支“搜索組”,朝著箭體墜落的大致方向,走了數公里,地毯式地尋找;為了確認是否傷人毀物,也要找回箭體內的電子設備,才能測算數據,完成“科研任務”。在野地里跋涉時,有人想起了這1年多來和這枚火箭綁在一起的生活:搞實驗、拉贊助、買材料、進工廠,為了發射場地磨破嘴皮,以及和科研伙伴之間的爭吵……難道,就為了數秒鐘的刺激?總想著,要賦予這場折騰一個意義,比如,這是 “目前國內業餘界總衝量最大的固體探空火箭”,意思是,在國內業餘火箭中,這枚火箭發動機的總功率最大;但是,這和“想找回墜落的火箭”一樣,除了這群年輕人外,幾乎沒人在乎。今夏,這只能算是一場“遊戲”;卻希望,這不會永遠只是“遊戲”。箭體找不到了直到天黑,墜落的火箭箭體都沒找到。只在發射點200米外找到火箭的頭錐,被摔成了兩截,降落傘繩子斷了。3公里外的牧民,惶恐而生氣地說,看到一個冒著黑煙的東西,呼呼地掉進牧場里了。估計是深深插進泥土里,看不見了。牧民們搞不清,這群孩子究竟是幹什麼的,只是大概知道,“做實驗來的”;他們要求“搜索組”打電話給“發射指揮部”:“千萬不要再發射了!很危險!”還算好,沒報警。可找不到火箭,沒法分析數據了,大家自我安慰:至少成功升空了,刺激過了,而且,沒有傷到人,沒闖禍。人們拖著疲憊,拆卸發射架和設備,裝上卡車,回城去;這真是一場折騰,人們發射日當天5點就起床了,等回到賓館,已是夜裡8點。大多數人還是興奮著,心裡暗自期待,這次發射能被人發現,明天能以“神秘”為標題,成為當地新聞,這才有“幕後知情人”的成就感。可第二天,一切正常。有人只得用電腦軟件,製作了一張“不明飛行物落入牧民房中”的新聞圖片,大家一驚一乍、自娛自樂了一番。隊伍散了。只留下造火箭的幾位核心成員,收拾殘局,處理髮射架,把火箭殘骸和燃料,用物流送回廣州去。尋找發射的“合法性”火箭和發射架,都是從廣州運到內蒙古的。說來話長,這枚火箭,早在去年10月,就基本完工了。建造火箭花了9個多月,卻也等了9個多月的時間,才找到了這塊野地發射。胡振宇和火箭團隊,在建造初期,便開始尋找“合法”的發射場。他們打的旗號,是“科創航天局”,一家科技愛好者論壇,為了提高業餘火箭技術水平而成立的科研俱樂部。他們在論壇上為“業餘火箭”做了定義:“參照國際通行的定義,是指主要利用非政府、非商業資金或條件設計和製造的火箭,其設計、製造、發射等活動服務于科技愛好者及其組織,而非政府、軍事或商業用途。‘火箭’,是指以飛行、運送載荷或提供推力為主要目的,自帶推進劑的噴氣推進裝置。”他們志向遠大,希望能研製出小型探空火箭,用于航拍、測量火箭搭載儀器,並作為驗證機,來驗證大型探空火箭發射系統的可靠性;他們希望,能像美國、日本及一些歐洲國家的科技愛好者一樣,用自己製作的火箭,向太空發射業餘衛星。但翻遍法規,幾乎沒有對“垂直發射”業餘火箭的規定;大多數規定,是針對“水平飛行”通用航空飛行器的。他們唯一查到“有用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在第八十六條後半段:“在前款規定地帶以外修建固定的或者臨時性對空發射場,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獲得批准;對空發射場的發射方向,不得與航路交叉。”雖然涉及“對空發射”,但並未說明具體申請流程辦法及對象部門。幾位在讀大學生,只能盡力去“疏通關係”。靠夢想,幾乎打動不了任何人可“科創航天局”的旗號,和“探空火箭”的夢想,在“無法可依”時,幾乎打動不了任何人。最初,他們想在廣州附近找塊野地發射。他們給能想到的各個相關部門打電話。“大學生?放火箭?”對方一頭霧水。客氣的,說給查查,便杳無音訊;不客氣的,便說不知道,掛了電話。後來,他們聯繫上某空中交通管理局,對方說要 “依法監管軍隊和民航的空中飛行器”,可“火箭”他們沒法監管;工作人員一陣沉吟之後,表示“出于安全考慮,希望不要發射”。幾經介紹,有人推薦了湛江某部隊的靶場,雖然只是“水平方向安全”,和火箭對空發射的要求不符,可那裡地廣人稀,數公里內沒有居民點,還算不錯。部隊方面說,首先需要一份“單位名義”的申請,胡振宇覺得有戲,忙跑去找學校團委溝通;他在老師們面前,是個熟面孔,他和團隊伙伴曾用這枚火箭參加了“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拿了省級特等獎。可找了數位老師,都不肯,回複說“沒有類似的先例”。胡振宇也理解,畢竟,這不是機器人、航模之類的科技小發明,火箭發射有風險,學校不願承擔。某電視台一檔知名的科技節目,原本想跟拍胡振宇團隊發射火箭,胡振宇以為機會來了,便向其提要求:“能否幫忙呼籲,幫我們申請塊發射場?”對方回去一匯報,似乎是意識到了什麼,態度大變,原本定好的片子不拍了。“地面上的同意”,沒人敢同意也有幾次,差點成功了。又是幾番輾轉,經過論壇壇友介紹,他們找到銀川某個部隊的發射場。胡振宇給相關航空管制處打電話,寫了封長長的申請信,說是高校搞“實驗項目”的學生,講了自己在“挑戰杯”上獲獎,介紹了國內業餘探空火箭的發展情況,並附上一大堆數據參數,以及發射高度、落點方位等安全計劃,“望悉心關懷”。對方態度很好,“大學生搞科研,應該支持”,答應幫忙想辦法;又是數個辦公室的輾轉、詢問和等待,最後,竟然同意了。胡振宇很興奮,他給熟悉的記者和火箭的贊助商通電話——可能要去銀川發射,正規發射場!可最後,部隊方面打來電話,表示“空域沒問題”,但要胡振宇徵求“地面上的同意”;畢竟,是從未有過,且無法可依的事,對方很謹慎。於是,他們先給發射場旁的鎮上迷你倉電話,鎮上派出所民警愣了愣,花了些時間,才明白突如其來的“發射火箭申請”,竟然真的是“放火箭”;派出所表示“從未處理過”,不知道需要什麼手續,如何備案,要向上級請示。他們給當地縣里、市里的公安局都打了電話,還請教了安監局,可沒人敢接這個活,也實在不知道該怎麼辦。當地的科學技術協會也幫不上忙,說這事至少要找省級部門批准才行。可找哪個部門?沒人知道。酒泉衛星發射中心!羨煞人也胡振宇很羨慕一些科研單位,和業餘界相比,資源豐富。2006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師生髮射了“北航1號”探空火箭;去年,他們經歷兩次失敗後,成功發射了“北航3號”火箭,被賦予的意義,是“我國採用過氧化氫為氧化劑的實用新型固液火箭發動機首次成功飛行試驗”。北航師生的發射場,說出來羨煞人——酒泉衛星發射中心。相比而言,“科創航天局”的“發射場”,只能“打一槍換一地”,在貴州安順的山區、江西九江市郊外的泥地和內蒙古的野地里……每次放完火箭,都不知道,下次的“發射場”會在什麼詭異的偏僻地方。去年,記者親歷過胡振宇團隊的一次發射失敗,火箭升空10多米後,便拐了個大彎,冒著黑煙鑽進了玉米地,路過的汽車司機,被嚇了一大跳;科創論壇上,對業餘火箭一直有 “發射地是否安全”的擔憂,可每次討論,都在一片無奈聲中結束。這次,胡振宇也想過,尋求“專業界”的幫助,比如借用中國科學院位於海南儋州的探空火箭發射場。他們和中科院曾有過航電設備的交流合作,有研究員還誇過這枚火箭“水平不錯”;談及“借用發射場”,中科院也很支持,從胡振宇處要了火箭參數、研究方案;海南發射場當地的科技局也挺支持,他們設想,業餘火箭能讓發射場更貼近普通民�,加強科普性。一切看起來都很順利,可又卡在了關鍵的一步——“需要以單位名義,提出申請。”沒有任何單位,願意給這份申請書蓋章。胡振宇所學專業,是“工商管理”,他的科研伙伴張子林和羅澍等人,學的是“材料物理”和“電子信息科技”;憑幾名未畢業的本科生,拿著一張“挑戰杯”的獎狀,以及一堆數據參數,說服不了任何單位。甚至曾為火箭研製提供了16萬元贊助經費的公司,也不敢擔責。學校很為難,沒有相關專業的教授和專家,沒法組織對火箭可靠性的評審,愛莫能助。正規發射場的事,就此徹底黃了。科研實驗,成了偷偷摸摸的“遊戲”他們的贊助商,一家不鏽鋼電水壺公司,眼見“合法”發射無望,今年4月撤了實驗室,停了資金。原計劃,是業餘火箭引得�人矚目,發射升空時,能在箭體上噴上公司的名字,做個廣告。公司的法律顧問,和不少熱心人士,都曾為尋求正規發射場幫過忙,可實在沒法子。最“不堪”的網絡炒作,他們也用過了:搬了火箭,拉了漂亮女生去大學城向路人“賣萌”,舉著“求上天”的牌子,未果。胡振宇只得另租了房子,安放火箭、發射架,以及一堆雜物。實在等不起了,他們想趁今夏在沈陽舉辦科創論壇年會的時候,把火箭放上去,沒有正規發射場,只能儘量保障安全。他們搞來了一份最新的全國民航航線圖,發現內蒙古通遼和遼寧交界處,有一塊三角形的空白區,方圓約150公里內,沒有航線經過;從衛星地圖上看,那是片荒漠,人煙稀少。最後一搏,他們給當地空域管理部門打了電話,被嚴詞拒絕,“不接受個人申請”。灰了心。這場科研實驗,如今成了偷偷摸摸的“遊戲”。胡振宇把箭體、燃料、發射架分批運到沈陽,幾乎兩夜沒合眼,幾個人聚在一起組裝火箭、調教設備。小旅館的老闆娘問起:“風風火火地,搞什麼研究呀?”這群年輕人都不敢吱聲,語焉不詳。沒幾個人,真正在乎火箭的意義兩部小車、一輛中巴、一輛大卡車,從沈陽城里往內蒙古的野地里奔去。小車幾番探路,在一條尚未開通的高速公路邊上,找到了一片沙地,零星地蓋著植被——北半部是一望無際的沙地;西南方10公里左右有風力發電機陣列,3公里處有村莊、牧場和玉米地,大約有30幢平房,有移動通信基站;東南方10公里處有鄉鎮。這已是能找到的最佳發射點,危險係數最小;至少,根據他們出發前用模擬軟件測試的落點,在當時的風速下,還算安全。雖然,最終證明,那只是測算結果。開車的司機,不關心這些。穿過漫長的鄉間小道和沙土路之後,司機罷了工;他們並不在乎火箭的意義,他們也不理解,這群孩子,為啥非往偏僻的野地里鑽;他們只堅持,不能從施工便道開上修建中的高速公路,被路政抓住,被罰上數千元,誰來負責?好說歹說,說服了卡車司機,把發射架和火箭運了過去。大隊人馬,頂著太陽,扛著鐵鍬和輜重,走了3公里公路;然後又扛著火箭和發射架,在沙地上走了許久,盡可能地遠離高速公路;之後,便是紛亂地準備,搭腳手架、挖掩體、裝火藥……一些高中生的家長們對火箭也不太在意,只在旁給挖坑的孩子拍照,因為這是難得一次,參加“火箭觀摩活動”,算是場有趣的夏令營。看完火箭,家長們便帶著孩子,一塊兒去沈陽故宮或是沈陽航空博物館,玩去了。美國業餘火箭,能飛3萬6千米發射第二天,視頻上了網,論壇上便有了討論。有人說,本次發射可見火箭氣動設計、發動機設計等方面是成功的;而點火裝置、開傘設計和箭體設計有缺陷,發射成功有僥倖成分。也有人質疑,為何沒有裝上信標?這導致找不回箭體殘骸和航電設備,無法分析數據,若是嚴肅的科學實驗,只能算是成功了一半。而這枚火箭研製背後的組織管理,以及成本控制上的漏洞,已經在論壇上爭吵了許久。胡振宇還是興奮的,至少,他主要負責研製的燃料和發動機部分還不錯。前幾天,論壇上又有好消息,江蘇一位“90後”技工吳曉飛,研製了國內“業餘界”首台推力達到約3000牛的液氧—甲醇液體火箭發動機,完成地面點火測試,各項指標符合預期;火箭迷們一片歡呼,要知道,這種火箭燃料全世界都極少成功使用,要達到這種推力水平,更是難得。但這些,和國外的業餘火箭還差得太遠。兩年前,美國的業餘火箭愛好者團隊,已經成功將自制火箭發射到了 121000英尺 (約合36880.8米)的平流層,並攜帶了攝像機、衛星定位系統及其他一些數據收集裝置,最後順利回收。同年,丹麥兩位太空發燒友研製了一枚長約9米、重約1.6噸的火箭,並成功發射至波羅的海上空,飛行高度約8公里。對他們而言,發射業餘火箭之前要做的,只是向相關協會申請、備案,即便借用其他組織的發射場,也只需繳納一筆不多的費用。在美國,私營企業已在航天業開闢了新的商業模式,探空火箭與航天飛船的發射,甚至“民用登月艙”的研發,都有業餘愛好者的身影。近些年,科技愛好者的不少創意已成為工業產品,並逐漸形成規模。胡振宇明白這些;他正籌劃著成立科技公司,主營業務,是承接一些大中院校的科研分支項目;他還希望,5年內創辦國內首家私營航天公司。或許,這並非不可能。但首先要做的,是別讓正兒八經的火箭,老窩在野地里。儲存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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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存倉“錦上‘天’彩,小圈子大聲音——微論產品發佈暨天涯移動互聯網國際智慧村�動儀式”在香格里拉大酒店舉行。天涯社區(.tianya.cn)在會上發佈了新一版天涯社區無線客戶端,推出其移動互聯網戰略的核心產品“微論”,並與錦江區舉行了推動互聯網產業發展戰略合作簽約儀式,宣佈將天涯移動互聯網總部落戶錦江區,同時,位於錦江區內的“天涯移動互聯網國際智慧村”也將正式�動。小圈子大聲音天涯社區推出移動興趣社交產品來自CNNIC(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的數據顯示,截至6月份,中國移動互聯網網民突破4.64億,占互聯網總體用戶80%以上。移動社區交友用戶達4.41億,在總體網民中滲透率達93.9%,移動社交已經是互聯網今天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面對這一趨勢,2007年初,天涯社區就開發了WAP版,後來又推出了掌中天涯客戶端、天涯社區無線客戶端等,累計下載量達到數千萬。”據天涯首席工程師王建科介紹,“微論”是有成員管理的小�論壇,是以BBS為核心功能的群組產品,強調手機端用戶的使用體驗,也是天涯社區無線客戶端的核心產品。“微論”將有如下主要特點:用戶自主開版、自主管理;有成員管理,成員受邀或經批准才能進入;可以創建公開的來吧或私密的部落;原創、深度、持續的話題,匯聚8000萬天涯網友的智慧,讓小圈子產生大影響,大聲音。“‘興趣、關係、社交’這三大核心要素是天涯社區過去成功的原因,更是天涯社區未來發展壯大的關鍵要素。”天涯社區常務副總裁陳勇在會上表示,天涯的移動戰略——就是做移動興趣社區,基於興趣的原創、有深度的、以社交為核心的社區。用戶可以在這個社區里分享交流,從陌生人到熟悉的陌生人再到熟悉的朋友,同時這個社區也是一個開放的平台,能容納更多的應用和商業,比如遊戲,比如電子商務,特別是旅遊電子商務,能為用戶提供立體、豐富的移動應用體驗。為了這個戰略的實現,基於天涯無線業務的基礎,以及累積近15年曆史的大用戶、大數據平台,厚積薄發迷你倉充滿信心地推出移動興趣社交產品——微論。“今天進行BETA版發佈,預計下個月,我們會對BETA版進行完善,推出正式版本。”錦上“天”彩天涯移動互聯網國際智慧村入駐錦江天涯社區與錦江區聯姻已久,3年前,雙方聯手共建錦江區“網上春熙路”電子商務工程,這是國內首次整條商業街入駐網絡社區的示範工程,同時天涯社區西部大區總部也落戶錦江區。作為成都市核心區域的錦江區,在致力于建設國內一流的“現代化國際性生態型精品城區”的方略之下,幾年如一日,高度關注新興服務業孕育的裂變式發展機遇,放手發展電子商務等新興業態,大力運用信息技術改造提升傳統服務業。如今,經過3年的友好合作與磨合,雙方決定進一步攜手,結合天涯社區“移動互聯網總部”的布局,搶佔移動互聯網產業發展高地,成立合資公司,作為推動互聯網產業發展的合作平台,並成為天涯社區的“移動互聯網總部”(含電子商務)和“微論產品研發與運營的基地”。“此舉是天涯社區大舉進軍移動互聯網產業的標誌,將為天涯社區抓住移動互聯網時代重大機遇奠定發展基礎,並將為促進信息消費的跨越式發展提供成熟的移動網絡平台。同時,天涯移動互聯網總部入駐錦江區,也將加快成都服務業創新驅動和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從而加速成都打造全國移動電子商務發展第四城的步伐。”據悉,天涯社區將入駐南三環占地58畝的獨立園區,將其改造為集辦公、研發、文化交流于一體的高新科技產業園區——天涯移動互聯網國際智慧村,此舉將使錦江區成為中國移動互聯網人才集聚區。錦江區委常委、副區長諸紅舉表示:“我們將竭盡全力,使錦江區成為天涯移動互聯網事業發展的沃土。希望天涯公司能夠抓住時代機遇,再接再厲,在移動互聯網事業中再創輝煌!”天涯社區董事長邢明表示:“我們看好成都作為中國移動互聯網第四城的前景。移動互聯網有個現象叫無微不成功,我們希望繼微博、微信之後,通過微論產品的推出,使天涯社區無線客戶端能成為中國最有影響力的移動興趣社交平台。”本報記者 嚴斌 李穎自存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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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報記者徐益平葛熔金髮自浙江德清六點共識突破點論:能夠撬動新一輪經濟體制改革和經濟轉型升級以及社會公平和諧的杠杆就是財稅體制改革民生論:財稅改革要關注民生,迷你倉關注窮人,減輕小微企業和民營企業的稅賦事權論:下一步改革應厘清政府間的財權和事權,制訂中央和地方財力與事權匹配的財稅方案制衡論:建立財政監管體制效率論:稅制改革方案的設計要考慮可行性和效率法治論:加快法治進程,制訂出台《財政法》初秋的莫幹山,雲蒸霧罩,桂花初綻,恍若仙境。面對窗外的美景,72歲的徐景安卻說:“我現在心情一點也不比當年輕鬆。”9月7日,一場名為“中青年改革開放論壇(莫幹山會議·2013)”的會議在浙江德清的莫幹山上召開,會議由國家發改委國際合作中心和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聯合主辦。3天的會期里,來自全國各地的200多位青年經濟學者圍繞“創造公平、開放與可持續發展的社會”的主題展開激烈的腦力激蕩。這是時隔29年後,徐景安第二次登上莫幹山。在這裡,他遇到了自己的老朋友———來自清華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的研究員常修澤、中國改革基金會國民經濟研究所副所長王小魯,以及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1984年,中國的農村改革大有起色,城市改革卻舉步維艱。當年9月3日 10日,也就是中共十二屆三中全會前夕,第一次全國性的中青年經濟科學工作者學術討論會在莫幹山舉行,史稱“莫幹山會議”。徐景安、常修澤、王小魯和賈康4人均是會議代表。這次會議為1980年代的改革提供了許多重要思路,被稱為“經濟改革思想史的開創性事件”,也是中國中青年經濟工作者的“第一次集體發聲”。“當年莫幹山會議和今年莫幹山會議面臨的問題已經不一樣了。今天面臨的問題更嚴峻,而且分歧更嚴重。”徐景安說,“其實,任何改革都會遇到阻力。這就需要在大方向、大目標上達成共識才能破解阻力。”面對台下的晚輩,這位“改革派老人”道出自己的期許:“你們肩上的擔子將更重,希望莫幹山會議能真正為當今中國面臨的困局、僵局打開一個新局面。”重上莫幹山對於二上莫幹山,徐景安自稱“感慨萬分”。徐景安現在的身份是深圳一家機構———中國幸福研究院的院長,29年前的1984年,他是參加莫幹山會議為數不多的官員之一,時任國家體改委宏觀規劃組的處長,是莫幹山會議籌備組副組長。之後,歷任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所副所長、深圳體改委主任、深圳證券交易所副理事長。與徐景安相似,當年參會的很多年輕人,日後都在中國的經濟改革史上留下了濃墨重彩的足跡,包括如今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紀委書記王岐山,國務院副總理馬凱,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財政部部長樓繼偉,以及著名經濟學家周其仁和張維迎。“莫幹山會議的一大效應,是促進中青年經濟學者隊伍的成長,把一批中青年推上歷史舞台。會後,一批中青年進入政府部門,體改委還專門成立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所,吸納‘上山者’參加,如張維迎就是在西北大學研究生畢業後到體改研究所工作的。”清華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研究員常修澤回憶。不過,1984年莫幹山會議最為人熟知的,是對中國改革走向所產生的深刻影響。那次會議形成了包括由徐景安執筆的《價格改革的兩種思路》在內的7個專題報告,其中,放調結合的雙軌制改革思路被國務院採納。這項改革是對長期實行的傳統計劃經濟體制的重大突破,奠定了我國商品經濟制度的基礎,標誌著中國正式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莫幹山因緣際會,由此成為“中國經濟改革思想史的起點”。這座風景勝地與改革再續前緣,是在2012年。當年9月15日,由國家發改委國際合作中心主辦的“中青年改革開放論壇(莫幹山會議·2012)”召開。7位當年莫幹山會議代表———常修澤、王小魯、賈康、北京燕京華僑大學校長華生、浙江大學公共管理學院院長姚先國、北京師範大學經濟與資源管理研究院名譽院長李曉西、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副會長李羅力再度上山。國家發改委國際合作中心主任曹文煉是第二次莫幹山會議的推動者。1984年,曹文煉剛好進入中國人民大學攻讀經濟學碩士研究生,“與莫幹山下來的那些人多有交往”。畢業後進入國務院物價領導小組辦公室,在那裡,他看到過莫幹山會議的全套原始資料和當時中央領導對於這個會議的批示。“對我個人而言,這是多年來的一個情結。”2012年3月,一個偶然的機會,曹文煉結識莫幹山管理局局長王惠良。閑談中,兩人“碰”出了舉辦第二次莫幹山會議的想法。“中國已經到了加快推進新一輪改革開放的關鍵時刻,因此有必要再一次發揮中青年學者的熱情和智慧,營造深化改革、推進開放的社會氛圍,務實探討下一步改革開放的對策,而選擇在莫幹山舉辦這樣的會議,極富象徵意義。”第二次莫幹山會議最主要成果之一,是建議籌備實施價格、稅收、財政和利率的配套改革。“賈康離開會議前告訴我,當年莫幹山會議就討論過價稅財聯動的方案,但這個方案沒有真正實行過,建議會議可以再討論新一輪價稅財聯動。”曹文煉說,“因此我們決定2013年與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聯合,再舉辦一次以中青年為主、以推動形成新一輪改革為目的的莫幹山會議,延續去年的主題,但重點關注財稅體制改革再突破問題。”在曾擔任過國家發改委財政金融司副司長並參與了1994年分稅制財政體制改革的他看來,在當下各項改革糾纏于一起的背景下,“推動新一輪財稅改革是成本最低、風險最小、共識最大、條件最成熟、成效最令人期待的關鍵性改革,是包括經濟體制和政治體制在內的下一輪整體改革切入口”。三中全會前夜許生也是第二次登上莫幹山,只不過,他參加的是去年和今年的莫幹山會議。去年的莫幹山會議上,這位“對莫幹山神往已久”的國家發改委財政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帶來了一篇題為《“承接”:“莫幹山”新一代的歷史使命》的文章,他分別用“建”與“破”兩個字概括兩次莫幹山會議背後的時代:“推進價格雙軌制改革也好,推進國有企業改革也好,都是一個建立市場經濟體系的過程,而如今,我們所有人不由自主關心的話題都與‘破’有關,破除既得利益,破除壟斷,歸根結底,就是破除改革的阻力。”中國改革再度面臨艱難選擇之時,在歷史中尋找映照和呼應,成為新莫幹山會議參會者心照不宣的主題。在第一次莫幹山會議結束1個多月後,1984年10月20日,中共十二屆三中全會召開。此次會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突破了把計劃經濟與商品經濟對立起來的傳統觀念,明確提出社會主義經濟不是計劃經濟,而是“在公有制基礎上的有計劃的商品經濟”。常修澤回憶,十二屆三中全會前夕,遇到的突出問題是關於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模式問題,即到底是繼續按照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或計劃經濟體制的變形“計劃經濟為主,市場調節為輔”慣性運作,還是另辟社會主義商品經濟新路?“這涉及到改革方案的基本方向問題。本來,在1980年代初期,學術界就已經提出了以‘社會主義商品經濟’作為改革的理論依據。但是,當時曾參加十二大報告起草的一位部門負責人給有關部門寫信說,‘絕不能把我們的經濟概括成商品經濟’,如作此概括,‘必然會削弱計劃經濟’。主管意識形態部門的負責人批轉了這封信。此後,‘社會主義商品經濟論’受到批判。到1984年起草中共十二屆三中全會《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時,就不可避免地遇到這一重大問題。”莫幹山會議就是在這一背景下召開的。1984年6月,中青年經濟學術討論會的組織者發佈即將召開會議的消息,“討論的中心內容是我國經濟體制改革中的重大理論問題和現實問題”。會議開始後,將宗旨定為“為黨和國家獻計獻策”,中心議題是城市經濟體制改革。“《價格改革的兩種思路》報告寫出來後,我興奮不已,在杭州西湖邊散步時對其他參會者說:‘金蘋果’已經長出來了!”徐景安回憶。“7份專題報告完成後,派代表向主管國家計委和國家體改委的國務委員張勁夫做了匯報。張勁夫聽後,問了一些情況,于9月20日首先批示:中青年經濟工作者討論會上提出的‘價格改革的兩種思路’,極有參考價值。儲存倉後,10月10日國務院主要領導人批示:‘價格改革的兩種思路’很開腦筋。總題目是如何使放調結合,靈活運用;因勢利導,既避免了大的震動,又可解決問題。”常修澤回憶,莫幹山會議從一個方面為中央決策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撐。“《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在十二屆三中全會上通過後,鄧小平在評價這次會議文件時說,‘這次經濟體制改革的文件好……有些是我們老祖宗沒有說過的話,有些新話。’”常修澤說,“改革方案的價值和貢獻在於說新話,說些過去沒有說過的實事求是的新話。眼下,十八屆三中全會即將召開,關於改革的決定,寫哪些新話,寫哪些‘老祖宗沒有說過的話’,需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我對此充滿期待。”“山雨欲來風滿樓,我感覺現在開會的氣氛有點類似于29年前。”常修澤觀察到,每次偶數屆黨代會的三中全會,“都要出一個重要的改革決定”。“時間窗口”也出現在了到會領導的發言中。“當年莫幹山會議衝破計劃經濟重重阻圍,取得改革的理論突破和成果應該是彪炳史冊的。”財政部副部長王保安說,“29年後的今天,我們重上莫幹山,再次研究推動深化中國的經濟體制改革,意義更加重大。這次會議把財稅改革作為其中一個重要題目,我認為抓到了點子上,把握了一個很好的時間窗口。”自由爭鳴一個不算巧合的時機,一群同樣意氣風發的年輕人,新莫幹山會議能碰撞出什麼樣的火花?1984年莫幹山會議最被人津津樂道之處是其新鮮的會風。當時組委會規定,參會者選拔不講關係、不講學歷、不講職業、不講名氣,只需提交一篇論文便可申請,審核過關者才可“上山”。“上山”時不許帶著論文,“只帶身子來”,防的是隔山打炮,對著稿子念。特別倡導不同觀點面對面辯論,不繞彎子,不兜圈子,直入主題。會議開得熱火朝天,白天討論不過癮,晚上還有“掛牌辯論”,7天長會開完後,竟然有大半人都生了病。“自由爭鳴是學術會議的靈魂。”當年參會時,賈康還只是財科所的一名在讀研究生。他記得,剛工作時老同志傳授的經驗是,開會時中青年只能坐在後排聽著,不能說話,想說話表達見解得不到機會。但因為“莫幹山會議”,他與幾位財科所的中青年人仿照莫幹山會議的模式,舉辦了全國徵文,以文選人,並成立了全國中青年財政理論研究會。“價格雙軌制”便誕生于這種自由辯論中。徐景安回憶,圍繞如何“建立合理的價格體系”,價格組提出不同的主張:有的主張“以調為主”,有的主張“以放為主”。雙方爭論得面紅耳赤。主張“以調為主”的代表,明確反對“以放為主”的觀點,認為在計劃經濟為主的情況下,一下放開價格控制太不現實。在市場不完備時,市場均衡價既難以實現,也未必優化。而主張“以放為主”的代表,則不讚成“以調為主”的觀點,認為“價格調整還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辦法”。在吵得熱火朝天之時,有人吸納和綜合雙方觀點,提出“調改結合”的價格改革思路。“在調放結合、雙軌推進的改革思路形成過程中,無論‘以調為主’,還是‘以放為主’,還是‘調改結合’或‘放調結合’,都從不同方面、程度不同地作出了學術貢獻。從更大視野審視,‘價格雙軌制改革’的思路,是會議諸多中青年學者自由爭鳴、集中集體智慧的結晶。”常修澤總結。新莫幹山會議也竭力延續自由爭鳴的精神。今年6月,組委會以徵文方式選拔中青年經濟學者出席論壇。在開會形式上,專門設置閉門會議供學者們在晚上“掛牌辯論”;專題演講會同時也是辯論會,若有不同觀點,可隨時展開交鋒。“我們希望秉承1984年會議‘解放思想,理性務實’的優良傳統,營造自由、平等、開放的會議氛圍,最大程度調動參與熱情、鼓勵表達自由、激發思想碰撞。”曹文煉說。盡管在常修澤看來,如今會議的辯論激烈程度與當年不可同日而語,但對習慣于只帶耳朵聽的旁觀者而言,已是一番新氣象。一所著名大學的校長髮言時大段介紹學校情況,台下馬上有人大喝一聲:“講觀點。”他不以為意,又迎來一片轟其下台的倒彩聲。而一向沉穩的賈康面對來“打擂”的青年學者,也數次抓起話筒,搶著回應,為一個問題較上了勁,“先別打斷我,你聽我說完”。互不服輸之下,只得“另找時間再辯”。“鼓勵青年學者發揮更大的作用,需要社會更加包容,允許爭鳴,創造更好的學術氛圍,不要一講觀點就給人貼上‘姓社姓資’的標簽。”賈康說。曹文煉則認為,在研究探討上可以劍走偏鋒,允許一些極端的言論,一個良治的社會應該寬容和容忍一些公開場合的極端言論。“但是決策者要有主見,當政者在政策選擇上不能走極端,否則往往會給國家和民族造成悲劇。政治體制改革更需要高度的智慧,需要各種各樣的折中,需要充分的討論和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對當下的改革,經過幾天發言和討論,達成了很多共識,其中之一是‘突破點論’。”曹文煉說,“能夠撬動新一輪經濟體制改革和經濟轉型升級以及社會公平和諧的杠杆就是財稅體制改革。我們將收集整理會場上的觀點,向決策層遞交和反映,爭取財稅體制改革成為新一輪改革的突破口。”曹文煉介紹,會議還達成5點共識:一是“民生論”,財稅改革要關注民生,關注窮人,減輕小微企業和民營企業的稅賦;二是“事權論”,下一步改革應厘清政府間的財權和事權,制訂中央和地方財力與事權匹配的財稅方案;三是“制衡論”,建立財政監管體制;四是“效率論”,稅制改革方案的設計要考慮可行性和效率;五是“法治論”,加快法治進程,制訂出台《財政法》。知識分子的責任不過,對於新莫幹山會議的成果會否如同當年價格雙軌制那樣被決策層採納,對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產生重要影響,曹文煉表示,學者的研究能夠影響決策更好,但對此也不應太過功利。其實所有的決策都是綜合考量了多方情況才作出的,雙軌制的理論成果,最初也是來源於實踐,“更希望莫幹山會議能夠成為一個平台,激勵年輕人少一些功利,多一些理想色彩,紮根于學術研究。”在“老莫幹山人”看來,“新莫幹山人”更應該思考的是,如何擔當起國家轉型的歷史責任?“當年莫幹山會議的參加者,不是抱著利益的目的來的。”徐景安說。而他自己,甚至是“冒著丟官的風險來參會的”。1984年5月,在合肥,由民間發起組織了一個“世界新技術革命浪潮和中國改革研討會”,邀請了改革的先鋒人物鳳陽縣縣委書記翁永曦、浙江海鹽襯衫總廠廠長步鑫生、鞍山無縫鋼管廠廠長王澤普,意在聯合全國的改革者,推動社會進步。這個會以一個響亮的名字流傳,叫“全國改革者大會”,但卻遭到了批評,“憑什麼叫改革者大會,難道說參加是改革者,不參加就不是改革者?”有此前車之鑒,領導好心勸徐景安別去,“擔心出問題”。“但我是會議的組織者之一,不能半路撂挑子,還是抗命赴會了。”徐景安說。後來,他不僅沒丟官,而且升了職。“1984年會議開幕式上,中共中央宣傳理論部門的負責同志作為出席會議的中央部門代表致辭,題目為《時代的召喚,崇高的責任》。29年過去了,‘時代的召喚,崇高的責任’仍歷歷在目。”常修澤說,上世紀80年代初期的中青年經濟學者對社會底層的真實情況有較深刻的洞察,對計劃經濟造成的經濟衰退及人性遭受的壓抑有深切的體會。他們思想解放,視野開闊,敢想敢說,極負歷史責任感和使命感。“‘時代責任’正是莫幹山會議的精神追求之一。”他認為。“今天最大的問題是,有沒有1980年代的理想、激情?坐得住、專心研究的人少了,甚至成為徹底的唯‘物’主義者、現實主義者。”徐景安言辭犀利,“凡事都要先看有沒有好處,有沒有利益。”他語重心長地說,“今天參加會議的人,都是知識分子,是社會的擔當者,要有社會的責任感,有理想的追求。”中國改革基金會國民經濟研究所副所長王小魯則形容當年的會議“就像汽車上山開不動了總要有人下來推車一樣”,“誰推了第一把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都去推上一把”。“我們仍然有很多需要改革而沒有改革、需要推進而沒有推進的地方。這些地方需要改革,也需要我們繼續往前走,再來討論改革。我們還需要有一大批人推車。”他說。幾位老人的身後,會議背景板一角,一行小字極其醒目:願以青春和生命,充當推動中國進步的燃料。迷你倉價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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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即將再度討論未來的政制發展方案,自存倉多位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均讚揚,香港文匯報在過去多次香港重大政治發展過程中,在輿論導向上發揮了非常重要的角色,並期望文匯報在未來的政制發展討論中, 扮演更積極的角色,包括發揮網上平台,並開闢更多園地給香港各行各業的巿民表達意見,營造良好的討論環境。李慧?k:增港社會凝聚力 行政會議成員、民建聯副主席李慧?k指出,香港文匯報在過去香港多次重大政治發展過程中,都擔負了重要的角色,包括邀請不同意見人士就政改問題發表意見,大家也可際此文匯報65周年報慶時重溫過去的歷史,包括中英聯合聲明的簽訂,及《基本法》的制訂,在普選討論開始的今天,文匯報應多發放《基本法》的有關規定及人大常委的決定,同時嘗試製造建構一個平台,以更生動、具體的方式讓民意充分表達。 她續說,要一起實現「中國夢」,所有華人大家都要團結起來,香港文匯報絕對是「中國夢」其中一個重要的持分者,也是一個重要的合作伙伴,希望香港文匯報能更積極地扮演內地與香港的橋樑角色,包括從政治、經濟、文化、學術、學生不同層面,加強雙方的溝通,同時藉著海外版,將香港、內地及海外華人聯絡起來,互相交流,增加大家的凝聚力及團結感,一齊實現「中國夢」。 李慧?k又讚揚香港文匯報網站辦得很好,應考慮加強網上平台。林健鋒:反映各階層意見 行政會議成員、香港經濟民生聯盟副主席林健鋒表示,過去65年來,文匯迷你倉新蒲崗在報道中央對港政策等方面都十分全面、完整,同時也將香港各階層的意見如實反映出來。未來,香港進入又一個政制發展的關鍵時期,香港文匯報應重點報道中央對普選的規定,同時反映香港社會各行各業、普羅大眾的意見。黃定光:搭兩地交流橋樑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黃定光表示,上世紀60年代初就讀中學時,文匯報是他早讀課的指定報章。他讚揚文匯報自從國家改革開放後,詳實報道了內地經濟發展動態,對內地與香港文化、政治、經濟以至各方面的交流都起到很大作用,希望文匯報開闢更多園地給香港巿民表達意見,同時針對年輕人受到社會上個別不良傳媒的影響致使對國家觀念、民族感情淡薄的問題,發揮功用,扮演重要角色,為實現「中國夢」而努力,並希望文匯報在目前的社會氣氛中協助發揮正能量:「文匯報應該更加能夠構建更好的平台,讓正能量能夠充分發揮出來,亦都能夠多深入去巿民,讓他們有更多機會發表他們的意見,對一些社會上一些歪理作出適當的回應。」姚思榮:發愛國愛港聲音 立法會旅遊界議員姚思榮指出,香港不同傳媒代表了不同的聲音,香港文匯報代表的是愛國愛港的聲音,不會因任何利益考慮或只為了吸引眼球,而忽略了以客觀態度如實反映愛國愛港人士的聲音,尤其是香港的政制發展討論已經開始,有部分人不斷散播他們的醜化香港訊息,香港文匯報應該更努力傳揚正面的訊息,既正視聽,同時為海外華僑、華人同胞傳達香港以至國家在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的實況。迷你倉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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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ep 10 Tue 2013 15:23
  • 臺灣

針對日新月異的跨裝置、跨系統攻擊方式,文件倉企業必須以簡單、彈性化的防禦策略來做為回應,而資安業者也應走出由已知攻擊模式、病毒特徵來推斷攻擊的老路,改由借重巨量資料帶來的豐富訊息,才能提供更全面、細緻的資安服務…。2013年8月27日趨勢科技主辦的CLOUDSEC企業資安高峰論壇中,趨勢科技臺灣暨香港區總經理洪偉淦指出,因應雲端時代來臨,行動運算、海量資料、以及IT消費化的迅速普及,企業必須針對新型態的攻擊做好防禦措施、並做好企業內部重要資料外洩的防護。此次的資安論壇,凝聚了各界專家,共同探討面對新一代的資安挑戰,包括個資法、私有雲、虛擬化,以及行動應用上的資安議題等等,應該如何做好因應策略;趨勢科技同時提供一個交流、分享的平台,協力探討各企業針對不同的業務內容,調整其安全策略,進而因應日新月異的惡意威脅。駭客手法翻新攻擊行為跨平台洪偉淦在論壇中指出,在網路上的每一秒都會產出一個新的資安威脅,此外,75%以上的企業,受到Bot僵屍網路攻擊的威脅,更有甚者,90%的企業內部網路,都存在著惡意程式,伺機竊取企業內重要資訊。另一個觀察的重點,洪偉淦認為是駭客的攻擊形式,已經從網路(Web)層,移至應用程式(Application)層,2012年的數據顯示,總共有61%的弱點存在於應用程式中,而只有27%的弱點存在於網路層。面對漸趨複雜的應用程式環境,以及企業內部虛擬化和行動裝置使用率的逐漸升高,洪偉淦認為最適切的防禦策略,必須做到即時偵測、阻絕威脅,並帶有輕量化、集中、彈性的布署、管理特性,才能夠妥善因應整個企業生態系統的變動與調整,並替企業帶來更敏捷、更全面的保護。洪偉淦也提到,以往從既有病毒碼、已知攻擊特徵,或者是從演算法、固定模式推知的威脅偵測,在未來也將逐漸不敵越來越猖獗、多樣化及跨平台的攻擊行為。洪偉淦認為,資安服務必須開始借重巨量資料(Big Data)蘊藏的豐富資訊,對威脅做出更精準即時的分析與因應。分析巨量資料偵測潛在威脅趨勢科技目前每天有100億筆以上的系統弱點、威脅掃描以及攻擊處理紀錄,其中有四億個執行檔、並有大量的網域資料可提供分析。從這樣的巨量資料中,能夠偵測出潛在的威脅,以及病毒、攻擊發生的可能原因。趨勢科技已開始整合既有的資安團隊,並導入資料科學家(Data Scientist),運用每日搜集到的巨量資料,針對未來可能的資安威脅,做出更精確的偵測與防禦。亞太區雲端安全聯盟主席劉俊威也認為,巨量資料、行動應用在企業IT內已逐漸普及,而物聯網(Internet Of Things )逐漸成為趨勢的情形下,雲端的資安議題已成為不容迴避的討論重點。然而,雲端架構還有許多待解存倉的問題,包括未統一的標準、相關的法律配套措施仍不夠完善等;劉俊威也認為,雲端化的服務是未來不可免的趨勢,企業應及早做出因應。因應BYOD時代資安方案應統一趨勢科技首席資安權威,也是全球安全研究副總的Rik Ferguson,則提到了存在於行動裝置上的潛在威脅,目前行動裝置威脅已成為快速竄升的資安盲點。根據趨勢科技的統計報告,2013年第2季中,惡意及高風險的Android App程式數量已經達到718,000個,大幅超越前一季的509,000個,其中又以偽造金融服務、惡意廣告投放型的App為大宗。對此Rik Ferguson進一步解釋,多數惡意程式是以木馬程式的方式進行攻擊,即使是使用者已安裝的合法程式,也可能會被駭客修改,讓駭客取得行動裝置系統的權限,在BYOD風潮漸被企業接受的今日,勢必成為企業資安上的另一嚴重漏洞。而面對層出不窮的資安威脅,Rik Ferguson認為,企業不能只仰賴單純的安全防禦技術或產品,必須重新檢視企業的業務流程中,是否有特定環節的資安缺陷,並予以補強。如同「資安木桶理論」所揭示的,只要有任一個環節缺陷,就可能導致企業資安防禦的全面瓦解。VMware台灣區技術總監吳子強回應了這個趨勢。吳子強指出,客戶的終端應用程式,已逐漸從Windows環境轉向雲端化與行動化,而在終端作業系統上,也將由Android主導,Windows、OS為輔的情勢。吳子強認為企業必須建置集中化、彈性化的管理平台,能夠支援各種行動裝備、簡化IT管理,並以單一窗口發揮簡易、高效率的資安防護效果。吳子強認為,因應BYOD時代來臨,企業必須擁有更統一、彈性的資安解決方案,才能有效因應雲端化、虛擬化,與行動化浪潮下的資安威脅。吳子強指出,分散式的用戶運算環境與資料若集中到雲端,資料的安全考量是企業不能迴避的重點。永豐金控、交通大學也在論壇中提出各種資安的新挑戰,以及各自的解決心得,包括在個資法衝擊下,金融機構如何建置有效的個資管理機制,交通大學則分享了目前學界在雲端資訊安全上的最新研究進展。警政署刑警局的科技犯罪防制中心,也提出國內中小企業因應持續化攻擊威脅的策略與挑戰;中華電信則針對企業持續化攻擊威脅的興起,提出以回溯式偵測機制,快速回應APT事件的解決辦法。此外,IBM也在論壇上分享如何以安全的私有雲架構,提升企業IT競爭力;台灣微軟則說明如何透過提升IT基礎架構,提供APT防禦能力的解決方案;凌群電腦也藉由個資法解決方案,示範個別企業如何因應個資法帶來的挑戰與衝擊。由以上種種精闢的見解也可以佐證,產官學界面對雲端、移動運算時代的到來,無不繃緊神經、緊鑼密鼓地針對各個資安環節做好因應準備。迷你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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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9日公佈。針對司法解釋中的五大焦點問題,迷你倉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孫軍工、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副主任謝望原、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副院長林維、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院長曲新久、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周光權、北京師範大學教授王志祥對此進行瞭解讀。  兩高昨公佈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  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司法解釋  發佈誹謗信息被轉發500次以上可判刑  專家解讀五大焦點問題  某明星被潛規則、某政協委員是外國籍……通過網絡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對公民名譽權的侵害往往範圍更廣、速度更快、程度更深。對於這種行為如何認定?怎樣才算構成犯罪?  我國刑法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構成侮辱罪或誹謗罪。此次出台的司法解釋對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構成誹謗罪的兩個要件“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分別予以了明確。  根據解釋,“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或“將信息網絡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內容篡改為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佈,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佈的,即可認定為“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同時規定:“明知是捏造的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佈,情節惡劣的,以‘捏造事實誹謗他人’論。”  解釋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情節嚴重”:(一)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後果的;(三)二年內曾因誹謗受過行政處罰,又誹謗他人的;(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謝望原認為,我國刑法規定的誹謗罪一個顯著特點是,只有“情節嚴重的”誹謗行為才構成誹謗罪,而一般的誹謗行為只能作為民事侵權或行政違法行為處理。  長期以來,何謂“情節嚴重”一直是誹謗罪認定中的一大難題。“現在,司法解釋予以了明確。這就意味著凡是利用信息網絡惡意發表誹謗他人信息,達到上述四項標準之一的,行為人必須承擔相應刑事責任。”謝望原說。  孫軍工表示,若行為人不明知是他人捏造的虛假事實而在信息網絡上發佈、轉發的,即使對被害人的名譽造成了一定的損害,也不構成誹謗罪。  焦點一  明確“網絡誹謗”犯罪標準  誹謗信息被轉發達500次可判刑  按照刑法規定,誹謗罪除“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情形外,屬於“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即自訴案件。被害人如果沒有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不能對實施誹謗的行為人處以刑罰,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為了準確界定“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情形,正確適用公訴程序,解釋列舉了七種情形:(一)引發群體性事件的;(二)引發公共秩序混亂的;(三)引發民族、宗教衝突的;(四)誹謗多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五)損害國家形象,嚴重危害國家利益的;(六)造成惡劣國際影響的;(七)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情形。  林維認為,一方面要尊重公民自己提起訴訟的權利,另一方面也必須考慮到對於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誹謗行為,合理適度地擴張公訴範圍,完善信息網絡誹謗案件自訴轉公訴的銜接機制,通過刑事偵查、起訴、審判,及時對此類犯罪加以懲處,實現公民權利的充分保障和社會秩序、國家利益的維護。  焦點二  網絡誹謗  “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可公訴  網絡上,一些不法分子常常利用網絡文件倉息的迅速擴散、不易徹底根除等特性,借助網絡辱罵、恐嚇他人。還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信息網絡惡意編造、散佈虛假信息,起哄鬧事,引發社會公共秩序嚴重混亂。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構成尋釁滋事罪。解釋結合信息網絡的“工具屬性”和“公共屬性”,規定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尋釁滋事犯罪的兩種基本行為方式。  一是利用信息網絡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破壞社會秩序的,依照刑法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二是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散佈,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佈,起哄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依照刑法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曲新久認為,現代社會已經進入信息社會,對“公共場所”概念做符合信息社會變化的解釋是可以接受的,互聯網各類網站、主頁、留言板等網絡空間具有“公共場所”屬性。  焦點三  網上散佈謠言起哄鬧事可追究尋釁滋事罪  針對在網絡上通過“發帖”或者“刪帖”的形式,威脅要挾他人索取財物的,司法解釋予以了明確規定。  解釋規定,以在信息網絡上發佈、刪除等方式處理網絡信息為由,威脅、要挾他人,索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實施上述行為的,依照刑法規定,以敲詐勒索罪定罪處罰。  孫軍工表示,不管是“發帖型”還是“刪帖型”,這兩種手段,實質上都是借助信息網絡,主動對被害人實施要挾、威脅行為,進而索取公私財物,完全符合刑法規定的敲詐勒索罪的構成要件,應以敲詐勒索罪追究刑事責任。  此外,他還強調,這條規定使用了“信息”而非“虛假信息”的表述。因此,行為人威脅將要在信息網絡上發佈涉及被害人、被害單位的負面信息即使是真實的,但只要行為人出于非法佔有的目的,以發佈、刪除該負面信息為由勒索公私財物的,仍然構成敲詐勒索罪。  焦點四  發佈真實信息勒索他人也可認定敲詐勒索罪  提到“網絡水軍”,大家並不陌生。他們由網絡公關公司僱用,以獲取利益為目的,在互聯網上集體炒作某個話題或人物,以宣傳、推銷或攻擊某些人或產品。這些受僱人員在“網絡推手”的帶領下,以各種手法和名目在各大互聯網論壇上發帖,為他人發帖回帖造勢。  對此,解釋規定:違反國家規定,以營利為目的,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刪除信息服務,或者明知是虛假信息,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發佈信息等服務,擾亂市場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非法經營行為“情節嚴重”,依照刑法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一)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二)單位非法經營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王志祥認為,根據該規定,當前比較突出的“網絡水軍”、網絡公關公司的非法經營行為應當予以定罪處罰。依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的規定,國家對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實行許可制度;對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實行備案制度;未取得許可或者未履行備案手續的,不得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合法的互聯網信息服務市場秩序在我國並非完全處在空白狀態。由此可以看出,“網絡水軍”、網絡公關公司的行為就可能對合法的互聯網信息服務市場秩序造成危害。  孫軍工強調,這條規定必須以行為人明知所發佈的信息是虛假信息為前提。“如果行為人不明知所發佈的信息為虛假信息,即使收取了一定的費用,也不應認定為非法經營罪。”但對於通過信息網絡向他人有償提供刪除信息服務的,司法解釋不要求行為人明知所刪除的信息為虛假信息。  焦點五  違反規定有償“刪帖”“發帖”可認定非法經營罪存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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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The Press-Enterprise, Riverside, Calif.迷你倉最平Sept. 07--Jose Rodriguez cared for calves at Inland dairies for about 20 years, until an exodus of the farms from Chino, Ontario and Jurupa Valley left him looking for work.After some construction jobs, he saw a chance for a new career. In 2001, he spent about $2,000 for training to become commercial driver and soon was hired by a trucking company.He saved his money and, in 2004, bought a truck -- a 2000 model Peterbilt tractor with a flatbed trailer -- and went into business for himself. He has since added a second truck, providing work for a cousin and his son, Roberto, who is a student at Cal State San Bernardino."This is better," Rodriguez, 53, said of his trucking business. On this day, he was headed east from Los Angeles on Highway 60, on his way to Phoenix with a load of heavy machinery strapped to his flatbed."I make more money, and I can sometimes take two or three days off," he said.Rodriguez can attest that the flow of goods through the Inland region provides job opportunities. He also knows that cutting air pollution from trucks is a priority -- and, in some cases, a hardship.He has until Jan. 1 to retrofit his Peterbilt with a state-approved particle trap that will greatly cut the truck's soot emissions.As he navigated late-afternoon traffic in the San Gabriel Valley, he said he didn't know whether it be would better for him to invest in a new truck or buy the particle trap.He eventually opted for the filter, which will cost him about $15,000, said his son, Roberto. "We are going to have to finance it. We have to have working capital."The particle traps are required under California AirResource Board rules approved in 2008. They call for a phase-in of truck and bus particle traps or replacement of older vehicles; the goal is a 90 percent reduction in toxic diesel soot emissions by 2023.------Jose Rodriguez prepares his truck for a job. California Air Resource Board rules call for a phase-in of costly truck and bus particulate traps or replacement of older vehicles.------State officials estimated the new rules would cost the California trucking industry $5.5 billion by 2023, but the Califo迷你倉nia Trucking Association said the cost would be much higher, as much as $1 billion a year.The resulting pollution cuts are expected to save about 9,400 lives in California between 2010 and 2025 and at least $48 billion in illness-related costs, according to air board estimates.Jose Rodriguez has little trouble staying busy, a testament to the tremendous volume of goods that need to be moved through Southern California every day.During one week earlier this year, he picked up a load of pipe in Rialto and hauled it to Idaho. After making the delivery, he took on a shipment of composite decking material in Meridian, Idaho, and by Thursday, he had delivered it to a Home Depot warehouse in La Mirada.Then it was off to Long Beach to load up and secure several tarp-shrouded heavy machines from China. Getting the machines on board and tied down took about three hours.With extra room left on flatbed, he headed to Fullerton, intending to retrieve additional cargo.He changed direction, however, when Roberto, his son, advised him by cell phone of a better opportunity. By checking Internet listings of loads available for independents, Roberto Rodriguez found a better-paying load in Los Angeles, where plastic containers of boiler cleaning fluids were destined for Phoenix.Roberto Rodriguez said he finds loads for others truckers, too, allowing him to earn brokerage fees.His father had been gone about 12 hours by the time he returned to a truck yard in Jurupa Valley to drop off his rig. After a dinner break, he would head east to Phoenix after dark to make his deliveries. And his son was on a hunt for a load to take back California the next day."Economically, we live better because he works as a truck driver," his wife, Maria, said in Spanish through an interpreter. "But it is hard because ... he works longer is gone more."___This report was produced in part with a grant from the Lucile Packard Foundation for Chlidren's Health Journalism Fund, awarded by the USC Annenberg School for Journalism.Copyright: ___ (c)2013 The Press-Enterprise (Riverside, Calif.) Visit The Press-Enterprise (Riverside, Calif.) at .PE.com Distributed by MCT Information Services儲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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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郁倫、黃馨儀╱台北報導】為提升台灣競爭力,自存倉10位工研院院士昨召開會議,為產業前景把脈,智融集團董事長施振榮表示,台灣應該加強微笑曲線兩端價值,把握原創技術及市場開拓能力,才能從追隨者變成創新者,院士們也認為,台灣教育缺乏鼓勵創意,企業跟學校都應該帶頭做起。 工研院院士會議昨舉行,由智融集團董事長暨宏�創辦人施振榮主持,包括台積電(2330)董事長張忠謀、台達電(2308)榮譽董事長鄭崇華、晶電(2448)董事長李秉傑、廣達(2382)董事長林百里、榮剛董事長陳興時、旺宏(2337)總經理盧志遠、台積電副總林本堅、長春石化董事長林書鴻及建邦創投董事長胡定華10人與會。 建立跨領域合作政策 院士會議此次針對如何帶動台灣產業結構轉型成為創新者,及台灣的創業與創投環境展望兩大議題做討論,施振榮會後發布5點院士共識,包括將促進台灣產業結構轉型,邁向創新者;工研院及政府應該建立新產業及衍生性新公司,促進產業升級,聚焦未來前瞻性需求,以清楚願景讓資源重新配置,布局全球市場。其次,施振榮表示,台灣應該以開放思維去建立自己的研發整合體系,還有產業整合模式,工研院並應該以本身能量迷你倉新蒲崗去整合學界及業界,投入下世代產業技術及市場開發,台灣已經具備跨領域整合創新及自主發展關鍵技術的能力,政府若適時建立跨領域合作政策或環境,就能引導台灣成為創新者。 軟硬體整合長期方向 最後,施振榮也期望改善台灣創投環境,期望台灣成為高附加價值的創新創業中心,因為創新創業是台灣經濟發展的動力,但2000年以後台灣新創事業家數及投資金額都大幅衰退。施振榮表示,台灣應該把握「原創技術」跟「市場開拓能力」2大關鍵元素,建立機制尋求突破。李秉傑則認為台灣缺乏創意人才,他認為台灣轉型過程人才需要有創意想法,過去台灣教育考試導向,未來企業徵才應該把創意納入考評選項,「因為沒創意就無法創業」;林本堅則表示,創新人才需要從教育做起,台灣學生用功卻沒時間發展創意,建議應該廢掉或至少轉移補習焦點,去補「創意」,創造創意人才。產業整併事件頻起,如微軟買下諾基亞,施振榮對此表示,產業分合是很正常的事,市場應該關注未來能否創造更多價值,過去WINTEL陣營欠缺王道思維,現在微軟也意識到產業利潤有限,才跨出去找新的市場機會,但軟硬體整合並非新議題,而是長期方向,隨網路時代發展,軟體重要性也會愈來愈大。迷你倉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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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新華社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9日公佈。這個總共10條的司法解釋,迷你倉價錢通過厘清信息網絡發表言論的法律邊界,為懲治利用網絡實施誹謗等犯罪提供了明確的法律標尺,從而規範網絡秩序、保護人民群�合法權益。司法解釋將于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孫軍工介紹,出台司法解釋目的是結合新型犯罪方式的特點,對刑法相關條文的法律適用依法進行解釋,為在司法實踐中準確懲治相關犯罪提供明確的司法解釋依據。鑒於此,兩高進行了一年多的深入調研,對存在問題進行了系統梳理,廣泛徵求各方面意見,並借鑒其他國家通行的法律規制原則,經反複研究論證,制定了這部司法解釋。  司法解釋對利用信息網絡“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及實施誹謗行為“情節嚴重”的認定,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犯罪適用公訴程序的條件,利用信息網絡實施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經營等犯罪的認定,嚴厲打擊信息網絡共同犯罪等8個方面問題進行了明確規定。  為落實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做到罰當其罪,孫軍工說,司法解釋規定了追究提供資金、場所、技術支持等幫助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必須以其是否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經營等犯罪為前提。若對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相關犯罪活動不明知,即使客觀上起到了幫助作用,也不構成犯罪。  孫軍工說,當前,“網絡反腐”、“微博反腐”對於反腐倡廉工作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廣大網民通過信息網絡檢舉、揭發他人違法違紀行為的,有關部門應當認真對待,負責任地核實,及時公佈調查結果。“即使檢舉、揭發的部分內容失實,只要不是故意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或者不屬明知是捏造的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而在信息網絡上散佈的,就不應以誹謗罪追究刑事責任。”  ■五大焦點解讀  針對司法解釋中的五大焦點問題,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孫軍工、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副主任謝望原、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副院長林維、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院長曲新久、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周光權、北京師範大學教授王志祥對此進行瞭解讀。  1、誹謗信息被瀏覽5000次以上可判刑  某明星被潛規則、某政協委員是外國籍……通過網絡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對公民名譽權的侵害往往範圍更廣、速度更快、程度更深。對於這種行為如何認定?怎樣才算構成犯罪?  我國刑法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構成侮辱罪或誹謗罪。此次出台的司法解釋對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構成誹謗罪的兩個要件“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分別予以了明確。  根據解釋,“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或“將信息網絡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內容篡改為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佈,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佈的,即可認定為“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同時規定:“明知是捏造的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佈,情節惡劣的,以‘捏造事實誹謗他人’論。”  解釋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情節嚴重”:(一)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後果的;(三)二年內曾因誹謗受過行政處罰,又誹謗他人的;(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謝望原指出,國家賦予公民充分的言論自由。但即便如此,並不意味著可以隨心所慾地發表任何不負責任的言論。正因為如此,絕大多數國家刑法均規定有“誹謗罪”。謝望原認為,我國刑法規定的誹謗罪一個顯著特點是,只有“情節嚴重的”誹謗行為才構成誹謗罪,而一般的誹謗行為只能作為民事侵權或行政違法行為處理。長期以來,何謂“情節嚴重”一直是誹謗罪認定中的一大難題。“現在,司法解釋予以了明確。這就意味著凡是利用信息網絡惡意發表誹謗他人信息,達到上述四項標準之一的,行為人必須承擔相應刑事責任。”謝望原說。  孫軍工表示,若行為人不明知是他人捏造的虛假事實而在信息網絡上發佈、轉發的,即使對被害人的名譽造成了一定的損害,也不構成誹謗罪。孫軍工說,解釋對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行為構成誹謗罪的標準,規定了較為嚴格的“門檻”。這充分體現了在依法、準確打擊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犯罪的同時,最大限度地保護廣大網民的表達權,最大限度地體現教育、引導為主的精神。  2、造謠損害國家形象等七情形可公訴  按照刑法規定,誹謗罪除“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情形外,屬於“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即自訴案件。被害人如果沒有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不能對實施誹謗的行為人處以刑罰,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為了準確界定“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情形,正確適用公訴程序,解釋列舉了七種情形:(一)引發群體性事件的;(二)引發公共秩序混亂的;(三)引發民族、宗教衝突的;(四)誹謗多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五)損害國家形象,嚴重危害國家利益的;(六)造成惡劣國際影響的;(七)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情形。  林維說:“考慮到網絡誹謗行為的匿名性、智能性和高度危害性,如果對於誹謗案件的公訴範圍仍然過度限制,勢必使得公民個人舉證不能,因而無法充分保障自身權益,也無法實現社會秩序的良性維持。”“解釋對該問題作出了適當的規定,既保證了公民個人權利的自我行使,同時也保證國家刑事司法權的適度介入,使得刑事司法權能夠作為最後的保障適時介入,維持信息網絡秩序的健康發展。”林維說。  3、有償刪帖發帖可認定非法經營罪  提到“網絡水軍”,大家並不陌生。他們由網絡公關公司僱傭,以獲取利益為目的,在互聯網上集體炒作某個話題或人物,以宣傳、推銷或攻擊某些人或產品。這些受僱人員在“網絡推手”的帶領下,以各種手法和名目在各大互聯網論壇上發帖,為他人發帖回帖造勢。  對此,解釋規定:違反國家規定,以營利為目的,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刪除信息服務,或者明知是虛假信息,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發佈信息等服務,擾亂市場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非法經營行為“情節嚴重”,依照刑法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一)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二)單位非法經營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迷你倉最平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孫軍工強調,這條規定必須以行為人明知所發佈的信息是虛假信息為前提。“如果行為人不明知所發佈的信息為虛假信息,即使收取了一定的費用,也不應認定為非法經營罪。”但對於通過信息網絡向他人有償提供刪除信息服務的,司法解釋不要求行為人明知所刪除的信息為虛假信息。我國依法打擊網絡謠言成果 ■CFP供圖  上接A04版4、網上散佈謠言可追究尋釁滋事罪  網絡上,一些不法分子常常利用網絡信息的迅速擴散、不易徹底根除等特性,借助網絡辱罵、恐嚇他人。還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信息網絡惡意編造、散佈虛假信息,起哄鬧事,引發社會公共秩序嚴重混亂。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構成尋釁滋事罪。解釋結合信息網絡的“工具屬性”和“公共屬性”,規定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尋釁滋事犯罪的兩種基本行為方式。  一是利用信息網絡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破壞社會秩序的,依照刑法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二是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散佈,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佈,起哄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依照刑法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曲新久認為,現代社會已經進入信息社會,對“公共場所”概念做符合信息社會變化的解釋是可以接受的,互聯網各類網站、主頁、留言板等網絡空間具有“公共場所”屬性。曲新久指出,盡管在信息網絡公共空間“起哄鬧事”行為,沒有造成網絡上“公共場所秩序”的混亂,但是造成現實社會秩序嚴重混亂危害更大,完全符合刑法規定的“破壞社會秩序的”的要求。解釋將編造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散佈等行為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兼顧了保障人權與保護社會。  5、發佈真實信息勒索他人  也可認定敲詐勒索罪  針對在網絡上通過“發帖”或者“刪帖”的形式,威脅要挾他人索取財物的,司法解釋予以了明確規定。解釋規定,以在信息網絡上發佈、刪除等方式處理網絡信息為由,威脅、要挾他人,索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實施上述行為的,依照刑法規定,以敲詐勒索罪定罪處罰。  孫軍工表示,不管是“發帖型”還是“刪帖型”,這兩種手段,實質上都是借助信息網絡,主動對被害人實施要挾、威脅行為,進而索取公私財物,完全符合刑法規定的敲詐勒索罪的構成要件,應以敲詐勒索罪追究刑事責任。此外,他還強調,這條規定使用了“信息”而非“虛假信息”的表述。因此,行為人威脅將要在信息網絡上發佈涉及被害人、被害單位的負面信息即使是真實的,但只要行為人出于非法佔有的目的,以發佈、刪除該負面信息為由勒索公私財物的,仍然構成敲詐勒索罪。  ■評論  拉起網絡世界的法律“高壓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9日發佈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將治理網絡謠言等違法犯罪的行動進一步納入法治軌道,同時也為網絡世界拉起了明確的法律“高壓線”。  從“謠翻中國”的“秦火火”到借維權斂財的周祿寶,從泄私憤造謠的傅學勝到自建網站敲詐勒索的仲偉……近年來,網絡社會飛速發展,利用網絡實施的誹謗、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也隨之增加。由於網絡信息傳播速度驚人,一些網絡造謠、傳謠造成的社會危害性甚大,不僅嚴重侵害公民權益、擾亂公共秩序,甚至導致群體性事件。明確劃分網絡言論的法律邊界勢在必行。  傳播效果越強,信息發佈責任就越大。最新司法解釋對網絡誹謗等犯罪的行為手段、危害後果進行界定,同時對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輕罪與重罪作出區分,提出明確的量化標準。據此,不僅能為當前認定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的誹謗等犯罪提供明確的法律依據,又為公民在網絡世界設置了行為底線。  網絡謠言止于法治,止于良好的社會道德環境。但也必須看到,刑罰是“最後的手段”,動用刑罰定要慎重。司法機關應當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執行,不枉不縱,不私不盲,以保障公民正當的言論表達。(據新華社)  ■背景  國外如何規範網上行為  近年來,隨著社交網絡等新媒體的興起,網絡謠言層出不窮,造成的惡劣影響令各國深受其害,網絡謠言已成為世界各國政府和社會面臨的共同難題。對此,一些國家或出台相關法律,或採取多重措施,嚴厲打擊這一全球“公害”。  ●美國  在互聯網管理法規的數量上,美國以130多項法規居世界之首。自1978年以來,美國先後出台了《電信法》等130多項涉及互聯網管理的法律法規,包括聯邦立法和各州立法。明確將互聯網世界定性為“與真實世界一樣需要進行管控”的領域,它主要涉及保護國家安全、未成年人、知識產權及計算機安全四個方面,明確規定,不允許利用互聯網宣揚恐怖主義、侵犯知識產權、向未成年人傳播色情,以及從事其他違反美國法律的行為。  ●新加坡  2005年,新加坡時年17歲的高中生顏懷旭,以“極端種族主義者”自居,在博客上發表數篇攻擊其他族群的言論,甚至叫囂要暗殺部分政治人物。當年11月,顏懷旭被新加坡法院依據《煽動法》判處緩刑監視2年,且必須從事180小時社區服務。新加坡當局毫不諱言《煽動法》適用于互聯網。早在1996年,新加坡就頒佈了《廣播法》和《互聯網操作規則》。同時,新加坡政府還將《國內安全法》《煽動法》《維護宗教融合法》等傳統法律與《廣播法》和《互聯網操作規則》等互聯網法規有機結合起來,打擊危害國家和社會安全的行為。  ●韓國  2005年10月,韓國政府發佈和修改了《促進信息化基本法》《信息通信基本保護法》等法規,為網絡實名制提供了法律依據。2006年底,韓國國會通過了《促進使用信息通信網絡及信息保護關聯法》,規定韓國各主要網站在網民留言之前,必須對留言者的身份證號碼等信息進行記錄和驗證,否則對網站處以最高3000萬韓元罰款,並對引起的糾紛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不過,為了保護個人隱私,政府允許網民在通過身份驗證後,用網名發佈信息。實名制不僅在減少網絡虛假信息傳播、惡意留言,以及由此引發的網絡暴力等方面作用明顯,也為韓國政府治理“網絡中毒”等社會問題提供了“技術保障”。  ●其他  公安機關提供的資料顯示,法國法律規定,危害國家安全、煽動社會動亂、煽動種族歧視、損害他人名譽、侵害他人隱私等行為均要受到法律制裁。希臘刑法規定,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製造、傳播危害公共秩序和公�安全的謠言,即構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據新華社)迷你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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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記者 陳菲 華春雨 楊維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9日公佈。針對司法解釋中的五大焦點問題,文件倉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孫軍工、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副主任謝望原、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副院長林維、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院長曲新久、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周光權、北京師範大學教授王志祥對此進行瞭解讀焦點一明確犯罪標準【解釋內容】我國刑法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構成侮辱罪或誹謗罪。此次出台的司法解釋對 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構成誹謗罪的兩個要件“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分別予以了明確。根據解釋,“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或“將信息網絡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內容篡改為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佈,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佈的,即可認定為“捏造事實誹謗 他人”。同時規定:“明知是捏造的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佈,情節惡劣的,以‘捏造事實誹謗他人’論。”解釋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情節嚴重”:(一)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後果的;(三)二年內曾因誹謗受過行政處罰,又誹謗 他人的;(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專家點評】謝望原:國家賦予公民充分的言論自由,但並不意味著可以隨心所慾地發表任何不負責任的言論。我國刑法規定的誹謗罪一個顯著特點是,只有“情節嚴重的”誹謗行為才構成誹謗罪,而一般的誹謗行為只能作為民事侵權或行政違法行為處理。孫軍工:若行為人不明知是他人捏造的虛假事實而在信息網絡上發佈、轉發的,即使對被害人的名譽造成了一定的損害,也不構成誹謗 罪。解釋對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行為構成誹謗罪的標準,規定了較為嚴 格的“門檻”。這充分體現了在依法、準確打擊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犯罪的同時,最大限度地保護廣大網民的表達權,最大限度地體現教育、引導為主的精神。焦點二設立公訴“門檻”【解釋內容】按照刑法規定,誹謗罪除“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情形外,屬於“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即自訴案件。被害人如果沒有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不能對實施誹謗的行為人處以刑罰,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為了準確界定“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情形,正確適用公訴程序,解釋列舉了七種情形:(一)引發群體性事件的;(二)引發公共秩序混亂的;(三)引發民族、宗教衝突的;(四)誹謗多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五)損害國家形象,嚴重危害國家利益的;(六)造成惡劣國際影響的;(七)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情形。【專家點評】林維:解釋對該問題作出了適當的規定,既保證了公民個人權利的自我行使,同時也保證國家刑事司法權的適度介入,使得刑事司法權能夠作為最後的保障適時介入,維持信息網絡秩序的健康發展。焦點三規範網絡秩序【解釋內容】一些不法分子常利用信息網絡惡意編造、散佈虛假信息,起哄鬧事,引發社會公共秩序嚴重混亂。根據存倉國刑法規定,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構成尋釁滋事罪。解釋結合信息網絡的“工具屬性”和“公共屬性”,規定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尋釁滋事犯罪的兩種基本行為方式。一是利用信息網絡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破壞社會秩序的,依照刑法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二是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散佈,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佈,起哄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依照刑法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專家點評】曲新久:互聯網各類網站、主頁、留言板等網絡空間具有“公共場所”屬性。盡管在信息網絡公共空間“起哄鬧事”行為,沒有造成網絡上“公共場所秩序”的混亂,但是造成現實社會秩序嚴重混亂危害更大,完全符合刑法規定的“破壞社會秩序的”的要求。焦點四網上勒索可定罪【解釋內容】針對在網絡上通過“發帖”或者“刪帖”的形式,威脅要挾他人索取財物的,司法解釋予以了明確規定。解釋規定,以在信息網絡上發佈、刪除等方式處理網絡信息為由,威脅、要挾他人,索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實施上述行為的,依照刑法規定,以敲詐勒索罪定罪處罰。【專家點評】孫軍工:不管是“發帖型”還是“刪帖型”,這兩種手段,實質上都是借助信息網絡,主動對被害人實施要挾、威脅行為,進而索取公私財物,完全符合刑法規定的敲詐勒索罪的構成要件,應以敲詐勒索罪追究刑事責任。這條規定使用了“信息”而非“虛假信息”的表述。因此,行為人威脅將要在信息網絡上發佈涉及被害人、被害單位的負面信息即使是真實的,但只要勒索公私財物的,仍然構成敲詐勒索罪。焦點五有償發帖刪帖可定罪【解釋內容】提到“網絡水軍”,大家並不陌生。他們由網絡公關公司僱傭,在互聯網上集體炒作某個話題或人物,以宣傳、推銷或攻擊某些人或產品。這些受僱人員在“網絡推手”的帶領下,以各種手法和名目在各大互聯網論壇上發帖,為他人發帖回帖造勢。對此,解釋規定:違反國家規定,以營利為目的,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刪除信息服務,或者明知是虛假信息,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發佈信息等服務,擾亂市場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非法經營行為“情節嚴重”,依照刑法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一)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二)單位非法經營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專家點評】王志祥:根據該規定,當前比較突出的“網絡水軍”、網絡公關公司的非法經營行為應當予以定罪處罰。依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的規定,國家對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實行許可制度;對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實行備案制度;未取得許可或者未履行備案手續的,不得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孫軍工:這條規定必須以行為人明知所發佈的信息是虛假信息為前提。如果行為人不明知所發佈的信息為虛假信息,即使收取了一定的費用,也不應認定為非法經營罪。但對於通過信息網絡向他人有償提供刪除信息服務的,司法解釋不要求行為人明知所刪除的信息為虛假信息。行為人有償刪除信息網絡用戶發佈的真實信息的行為,既侵犯了廣大網民的合法權益,也破壞了信息網絡服務市場秩序,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于法有據。新華社北京9月9日電迷你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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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戰的美國務卿克里被爆曾與巴沙爾共進晚餐;巴沙爾曾是英法首腦座上賓美國 媒體曝光美國國務卿克里(餐桌左一)與敘利亞總統巴沙爾共進晚餐的舊照,迷你倉這張照片被指拍攝于2009年,地點是大馬士革,克里當時任參議院外事委員會主席。英國 2002年12月7日,白金漢宮,英國女王接見來訪的巴沙爾總統夫婦。他們還與時任首相布萊爾在此一同用餐。法國 2010年12月9日,愛麗舍宮,時任總統薩科齊和夫人布魯尼宴請來訪的巴沙爾夫婦(左一、左二)。據英國媒體近日報道,就在美國國務卿克里為空襲敘利亞積極造勢之際,一張他和巴沙爾共進晚餐的“溫馨”舊照被公之于世,照片上克里與如今被自己斥為“希特勒”的巴沙爾相談甚歡。其實不僅是美國,很多西方政要都曾與巴沙爾有過“甜蜜”的往事,就在幾年前,巴沙爾還是英國白金漢宮和法國愛麗舍宮的座上賓。不僅是巴沙爾,他的妻子也曾是西方時尚界的寵兒。為何短短幾年,西方與巴沙爾從曾經滄海難為水,變為今天的徹底決裂。美國 克里曾贊巴沙爾“慷慨”在這張舊照中,克里和夫人與巴沙爾夫婦圍坐在一張小桌子前,侍者正在他們身邊服侍用餐。克里與巴沙爾面對面而坐,似乎正在進行“深入交談”。從照片上看,克里夫婦和巴沙爾夫婦用餐時的氣氛相當和諧。《每日郵報》稱,這張照片很可能是2009年2月拍攝的,地點是敘利亞首都大馬士革。時任參議院外事委員會主席的克里率團來訪。克里曾與巴沙爾多次會面,據法國媒體報道,在2009年訪問敘利亞時,克里表示“奧巴馬政府認為敘利亞是華盛頓重�中東和平進程的重要參與者……美國和敘利亞彼此都有濃厚興趣就中東和平進程進行坦誠交流”。幾個月之後,克里再次前往敘利亞,面見巴沙爾。據悉,當2011年,克里希望再次前往敘利亞時,奧巴馬政府阻止了他的計劃。媒體猜測稱,這可能是奧巴馬和時任法國總統薩科齊擔心此舉會顯示西方國家“太軟弱”。據一家美國雜誌透露,2011年時,克里還稱讚稱巴沙爾是慷慨的人。而如今身為國務卿的他來了個大變臉,多次呼籲巴沙爾下台,還堅稱巴沙爾政府使用化學武器,並直斥巴沙爾已經淪落到與希特勒和薩達姆為伍。在這張照片公佈後,《敘利亞新聞網》甚至用騙子一詞形容克里的“兩面派”行為。更諷刺的是,《敘利亞新聞網》還翻出了拉姆斯菲爾德(小布什政府防長)早年與薩達姆的握手照,要知道正是這位鷹派防長髮動了伊拉克戰爭,這讓人不禁猜測巴沙爾會重蹈覆轍嗎?英國 差一點為巴沙爾授勳相比美國,巴沙爾夫婦與英國的淵源似乎更深。不僅巴沙爾曾留學英國,他的夫人阿斯瑪出生在倫敦,畢業于倫敦國王學院,嫁給巴沙爾前一直在英國生活。2001年,時任首相布萊爾曾訪問敘利亞,攝影師為兩人在大馬士革拍攝了十分寫意的照片,在飛舞的白鴿中,巴沙爾與布萊爾商討中東和平問題。作為禮尚往來,2002年,巴沙爾夫婦出訪英國,伊麗莎白女王在白金漢宮接見了他們。他們還與布萊爾在白金漢宮一同用餐。有分析人士指出,巴沙爾在英國受到如此禮遇,一定程度上因為其夫人的英國背景。由於在倫敦受到良好教育,阿斯瑪精通四國語言,美麗優雅,她還親民熱衷慈善,曾為敘利亞帶來一股“清新空氣”。正因如此,西方媒體曾稱她為“敘利亞的黛安娜”。2011年,著名時尚雜誌Vogue曾這樣形容她。“阿斯瑪是最具吸引力的文件倉一夫人……她的氣質是未經修飾的優雅,而非華麗服飾包裹下的貴婦。”英媒去年還披露,根據官方文件記載,2002年布萊爾政府曾經考慮向女王提議為巴沙爾授予榮譽爵士頭銜。如今,面對媒體的質疑,布萊爾的發言人為2002年的行為辯護稱:“在2002年與敘利亞接觸完全正確,是為了鼓勵變革。布萊爾先生已經說過很多次,由於局勢已經變化,巴沙爾必須下台。”法國 曾是薩科齊的外交明星敘利亞和法國也曾經有一段“蜜月期”,那是在前總統薩科齊推行“魅力外交”背景下產生的。2008年,敘利亞和法國的關係開始回暖,巴沙爾對法國進行有標誌性意義的訪問。法國媒體稱,此次訪問後,敘利亞被法國重新帶回了世界舞台。此前,由於國際社會懷疑敘利亞參與暗殺黎巴嫩前總理哈里里,敘政府曾受到質疑。2008年,巴沙爾、穆巴拉克等中東國家的領導人在巴黎共同參加了法國國慶日的慶祝活動,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出席了活動。在2008年和2009年,薩科齊兩次訪問敘利亞,薩科齊當時表示,大馬士革對解決中東問題的貢獻無人能取代。巴沙爾也強調法國在中東的作用。2010年,薩科齊和布魯尼更是在愛麗舍宮宴請來訪的巴沙爾夫婦。但隨著敘利亞國內局勢日益動蕩,2011年下半年起,隨著西方國家領導人開始要求巴沙爾下台,薩科齊的態度也驟然轉變,他指責巴沙爾對敘利亞人民實施“令人作嘔的大屠殺”。■ 觀點為何從西方好友變死敵短短幾年間,為何巴沙爾由西方國家的座上賓變為要被徹底推翻的對象?中國現代國際關係研究院中東問題專家田文林認為,目前,西方國家對巴沙爾的態度轉變與對卡扎菲是一樣的。英法首腦都曾與卡扎菲關係火熱,但在利比亞發生動蕩後,西方國家對卡扎菲的態度最絕情。田文林認為,由此可以看出,西方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的交往很多情況下都是表面交好,一旦發現對方無法為其提供利益,就會迅速終結友誼,甚至成為對立面,卡扎菲就是很好的例子,現在這些國家對巴沙爾政權的態度也是如此。田文林說,從本質上來說,西方國家不喜歡中東國家推行強調獨立自主的政策,但在和平狀態時,西方國家對此沒有什麼辦法,所以會與這些國家維持朋友關係。一旦這些中東國家出現問題時,西方國家就可能與之反目成仇。西方國家之所以曾經支持巴沙爾,在田文林看來,是因為包括巴沙爾在內等的一些中東國家首腦都曾在本國推行改革,這讓西方國家認為這些國家出現了向西方政體轉化的苗頭。田文林解釋說,巴沙爾上台後曾推行市場化和私有化的新政,這種改革符合西方將更多國家納入全球化市場經濟體系的利益訴求,因此西方國家用友好外交政策鼓勵巴沙爾繼續推進改革。但當西方國家發現巴沙爾因新政在敘利亞引起較大負面作用而停止改革後,這就背離西方的利益,兩者就會出現嫌隙。美國《大西洋月刊》也認為,巴沙爾的新自由主義經濟改革加大了敘利亞貧富分化,這也間接造成了一些民�反對巴沙爾。西方國家在處理與巴沙爾關係時的另一重要原則是利益最大化。田文林指出,在和平時期,維護巴沙爾政權有利於西方利益,但當巴沙爾政權出現問題時,西方國家發現如果推翻巴沙爾可能會獲得更大利益,例如,有利於西方國家削弱伊朗的力量。所以西方國家綜合考慮地緣政治和軟實力等因素,主張合力推翻巴沙爾政權,以在中東地區獲得更多利益。本版採寫/新京報記者 儲信豔 韓旭陽存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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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技業為主的台資企業投資放緩,儲存倉成都投資促進委員會(投促委)統計,2012年全年台商投資13.91億美元,但今年1到7月僅2.88億美元,出現顯著落差。成都的外資投資素以香港、台灣與美國位列三名,但投資減速情況並未在港資企業出現。港商去年實際利用外資41.85億美元,而今年前七月已達到32.85億美元,占外資總投資額的51%,今年投資規模勢必超越2012年。成都近年來積極打造西部IT產業聚集地,與吸納惠普品牌的重慶高度競合,成為近年來科技業熱點,而台資放緩西進或許是個警訊。成都投促委外資審批處處長楊海燕分析,IT業台商投資降速,可能與台灣經濟情況不佳、全球筆電市場衰退有關。台資企業在成都的投資,從早期食品產業、商業零售為主,到近年由電腦組裝產業獨領風騷,包括富士康、仁寶與緯創都設點,為蘋果、聯想與戴爾代工。楊海燕說,仁寶跟緯創的投資項目前年獲批,資金去年到位,顯得投資額比往年都大;今年資金相對少,才會出現較大落差。她解釋,港商投資之所以增加,主要是進入房地產行業。不過大陸前年起迷你倉價錢市宏觀調控,今年港商增加的資金都是早前批准項目的增資部分。成都發改委國民經濟綜合處處長李椿將台資放緩的原因歸咎於「蘋果產品的不如預期」。富士康成都廠為蘋果iPad與iPhone代工,「iPad的銷售與想像有差距,反而是三星平板電腦的量衝得比較高,拖累了富士康。」投促委副主任陳賦強調成都依然是投資快速增長的城市,去年全大陸實際利用外資負增長3.7%之際,成都的增長率高達31%;今年前七月大陸實際利用外資回溫,年增速7.09%,成都依然維持25%的高成長。但缺工問題仍困擾著台資企業。成都各大車站外,都可看到富士康、仁寶與緯創共同擺設的「成都廠區免費高薪誠聘」看板,招聘包括檢驗員、操作工、組裝等20多個工種,薪資在人民幣2500元至3500元(約新台幣1.2萬至1.7萬元)。其他行業台商在成都的投資仍在進行。統一計畫在溫江興建占地200畝的第二工廠,預計今年底、明年初動工。商業零售方面,遠東百貨北城店暫定12月19日開業,而新光三越在溫江的大陸最大面積百貨公司規劃2015年第一季開幕。迷你倉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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