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lf storage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去年接獲1792宗侵犯私隱的投訴,創歷年新高,涉及直接促銷投訴飆升3倍。個人資料私隱專員蔣任宏表示,社交網站及手機程式泄密防不勝防,去年涉及facebook及WhatsApp等社交網站及手機程式的侵犯私隱投訴有93宗,按年上升86%,但現行條例下無法跟進,呼籲市民做好保密設定。本報記者曾敏捷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昨發表2013工作報告,去年收到的投訴及查詢都創歷年新高,當中投訴個案達1792宗,較2012年上升48%;最多投訴涉違反直銷新條例,有538宗,佔整體投訴30%,較前年增加逾3倍。查詢則達24161宗,按年上升27%。蔣任宏表示,規管直銷的新條文在去年4月1日實施,更多市民關注相關議題,因而逾半查詢與之相關,投訴亦較多。 蔣任宏:要識保護自己 通訊科技發達, 瀏覽facebook 及WhatsApp成為不少人的習慣,涉及社交網站及手機程式侵犯私隱的投訴,去年大幅上升,由前年的50宗上升至93宗,當中40宗涉及投訴個人資料被別人擅自放上社交網站,22宗與智能電話應用程式有關,包括12人在WhatsApp收到直銷訊息。 蔣任宏表示,社交網迷你倉及手機程式侵犯私隱成新趨勢,但跟進有困難,因為難以查證誰人上載資料,建議用家透過網站設定限制他人瀏覽個人資料。至於手機方面,由於直銷商只是隨機抽取電話號碼,不涉及個人資料,現行條例下無法跟進,呼籲巿民要懂得保障自己,有需要可登記拒收商業電子訊息,下載程式時亦要留意程式有關私隱的聲明及資料用途,以決定是否安裝程式。 蔣任宏說,公署來年會更關注對智能電話應用程式普及而出現的私隱問題,同時協助政府檢討有關個人資料跨境流動的規管事宜。他解釋稱,現時香港的個人資料轉移至海外時,保護程度薄弱,促請政府就私隱條例第33條立法,即海外地區或國家需要有香港相同的保障私隱法例才可輸出資料到當地,但私隱條例1995年實施以來,第33條仍未生效,為確保香港維持國際金融中心和數據樞紐的地方,公署促請政府積極跟進。 公署倡私隱例33條立法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回覆本報查詢稱,實施第33條將可能會對商界的越境資料轉移活動造成影響,因此需要謹慎考慮。當局會跟進私隱專員提交的顧問報告,一併研究相關事宜,例如國際間一些私隱保障制度的互認制度和科技的最新發展等,從而檢視香港是否已具備足夠條件實施第33條。 迷你倉將軍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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