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消息】交通事務局訊:二○一四年度車輛使用牌照稅(俗稱行車稅)徵收工作由昨日開始,迷你倉至三月卅一日結束。市民可前往交通事務局服務專區、財政局大樓及接待中心、郵政總局及部分分局、本澳九家銀行的一百二十多間總行及分行繳交,亦可登入交通事務局網上電子繳費網站(https://epay.dsat.gov.mo)辦理繳費手續。逾期繳納行車稅將被徵收過期罰款。多家銀行郵局可納交通事務局根據《車輛使用牌照稅規章》規定,於今年一月一日至三月卅一日徵收新一年度汽車、電單車及工業機器車的使用牌照稅。一如既往,市民可透過到指定地點或電子繳費方式付款。指定地點包括交通事務局馬交石炮台馬路卅三號地下、南灣大馬路中華廣場二樓和黑沙環新街五十二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一樓I區的服務專區;財政局(包括財政局大樓、北區接待中心、�仔接待中心及龍成收納處);指定銀行包括:中國銀行(卅一間分行)、大豐銀行(廿四間分行)、澳門商業銀行(十四間分行)、大西洋銀行(十五間分行,不包括總行)、澳門永亨銀行(十二間分行)、匯業銀行(八間分行)、澳門國際銀行(七間分行)、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澳門分行(總行)、中國工商銀行(澳門)(十六間分行,不包括設於港澳碼頭之分行);郵政局(包括郵政總局、紅街市郵政分局、濠景郵政分局、望廈臨時郵政分局、海洋花園郵政分局、文化中心郵政分局及通訊博物館商店)。先清交通違規罰款市民亦可直接登入交通事務局網上電子繳費網站(https://epay.dsat.govmini storagemo)電子繳費。成功辦理繳費手續後,可選擇郵寄或自取方式領取稅圈。如選擇郵寄,交通事務局將於完成繳費六個工作天後,以掛號信形式將稅圈派遞到指定地點(只限澳門特別行政區),服務日期由今年一月一日零時至三月十八日晚上十一時。如選擇自取方式者,可於完成繳費三個工作天後,攜同車主或獲委託人的澳門居民身份證正本╱副本,及列印收據、車輛登記摺正本或車輛所有權登記憑證任一文件到交通事務局三個服務專區領取稅圈,服務日期由今年一月一日零時至三月廿八日中午十二時。根據《道路交通法》規定,車主若接獲違例科處罰款決定通知書,必須繳清罰款才能繳納新一年的行車稅,因此,在繳納行車稅前,居民應先瞭解有否違反《道路交通法》並接獲罰款通知。逾期加收利息罰款治安警察局為便利擬及時清繳交通違例罰款以繳納行車稅的人士,交通廳將於納稅期間的政府辦公時間內,在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和中華廣場加設繳付罰款櫃台。此外,在三月份的政府辦公時間內,交通廳亦於交通事務局加設櫃台,接受市民繳付罰款。該局呼籲市民盡早繳納今年的行車稅,以免於最後期限繳納造成擁擠。若車主逾期繳納行車稅,必須到交通事務局服務專區繳付,由四月一日起六十天內繳稅者,除額外徵收延遲利息及等於欠稅金額百分之三的款項外,還須繳付相等於稅款雙倍的罰款;倘在六十天繳稅補充期過後仍未繳納上述款項,一旦查獲車輛在公共街道行駛或停泊,有關資料將送交財政局稅務執行處強制徵收。不繳納稅款而繼續使用及享用車輛者,須徵收相當於欠稅金額三倍的罰款。self storage
- Jan 02 Thu 2014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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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車稅繳納期至三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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