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報訊】聲稱從未拍過拖的19歲「宅男」,迷你倉旺角疑難忍性衝動,躲在商場女廁內用手機偷拍廁格的少女如廁。期間少女發現有人從廁格底伸出手機,花容失色,通報朋友阻止並報警,警員到場後拉人。「宅男」早前承認一項遊蕩引致他人擔心罪,昨日在觀塘法院被判處18個月感化及支付5,000元堂費。被告方梓憲(19歲),今年5月案發當日,被告躲在慈雲山中心7樓一個女廁的第二格,並將廁所門反鎖。不久女事主與女友人一同進入如廁,並選用了第三個廁格。期間女事主突然發現第二與第三廁格擋板的底部夾縫有一怪手持手機伸過來偷拍她如廁。女事主嚇得破聲尖叫,並讓女同伴擋�第二廁格,不准被告開門逃走。其後被告打開門欲離開時,被女事主及mini storage同伴齊齊阻止,直至警員到場把被告拘捕。家中再搜出裙底片段在警誡下被告承認因性衝動犯案,而偷拍影片事後亦已經刪除。但警方隨後在被告家中的電腦,依然搜出45段偷拍裙底或女士如廁的影片。辯方律師求情時指,被告無案底,從未拍過拖,只因看了一些關於女子如廁的影像才萌生犯罪念頭,但實際上被告自己亦不清楚為何自己有偷拍女性如廁的衝動,須要接受心理輔導多於懲罰。而被告的母親亦稱兒子在保釋期間有進步。法官昨日考慮過被告的感化報告後,終同意判處被告18個月感化,還不忘勸勉被告要按照感化官的指示規範行為,並扣除5,000元保釋金用作支付今次聆訊的堂費。案件編號:KTCC 5597/2013主審:練錦鴻主任裁判官迷你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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