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廉署取得法庭命令,迷你倉將軍澳調查「大使」警員財政狀�,通知他申報過去3 年支出、資產與負債。廉署收到警員申報後再調查,發現警員漏報多項大額貸款及消費,包括過萬元的旅遊套票、植髮療程等。警員涉未遵照通知書指示,違反防止賄賂條例昨日受審, 他強調從未涉及貪污行為。被告鍾衍樂(39 歲)否認未遵照廉署發出的通知書,若被定罪可被罰款2 萬元及監禁1 年。控方開案陳辭表示,廉署於本年2 月4 日獲高院頒令,通知被告於同月25 日前,以法定表格申報過去3 年超過2000 元的消費、資產和債務。署方及後延長回應期至3 月25日,當天被告以手寫信件回覆,未呈交表格。購4 萬元旅遊套票花5 萬植髮廉署調查後發現被告支出如「大花筒」,卻未按規定呈報。被告曾以1.85萬元購買珠寶,以逾5.6 萬元接受植髮療迷你倉尖沙咀,又花近4 萬元購入旅遊套票,與女友到泰國布吉旅遊。控辯雙方同意案情顯示被告甚為「大使」,付出逾9萬元購買兩隻勞力士手表,以1.3 萬元買下「BS99」車牌,又付出3 萬元與女友人「夾份」投資。涉瞞80 萬貸款4 儲蓄戶口控方開案陳辭續說,被告亦隱瞞5 筆共79.7 萬元的貸款,債主包括銀行、財務公司和警察儲蓄互助社。其中一次他聯同一名女子,向財務公司借貸55 萬元。此外,廉署亦查出被告未有申報4 個銀行儲蓄戶口。廉署於4 月11 日再發通知,表明被告未遵照通知書申報,邀請在廉署人員警誡下解釋原因,被告同月25 日自行撰信回應。辯方昨表示,被告被廉署調查財政狀�時,從未被捕或被警誡,4 月25 日回應廉署的信件亦非在警誡下撰寫,強調從未涉貪。案件下周一續。【案件編號:ESCC32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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