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旅客因入台簽證問題行程中斷,迷你倉最平「開天索價」要求接待本地旅行社十倍賠償。有內地法律專家指出,由於內地假貨充斥,十多年前有商家提出「假一賠十」承諾,如貨不對辦便十倍賠償,為消費者受落,亦漸漸成為內地人的索償藉口,動輒獅子開大口索價。按國家旅遊局規定,內地旅行社為旅客辦理簽證,須與台灣有關接待旅客單位合作,同時在獲取證件後,會將獲批旅客放於同一名單上,將其名單交台灣有關部門,所有旅客在旅程期間必須「團進團出」。內地律師:責不在港內地律師梁國雄表示,今次事件責任不在香港,令整個旅程受影響,而非單個節點上安排失誤,故此有關旅行社就旅客未能入境台灣,單是賠償團費及機票並不足夠。梁又稱,不少旅行社為自保,會在合約中訂立免責條款,然而此舉不代表旅行社可免除法律責迷你倉,旅客若在旅途遇損失追討賠償,可向有關當局申請索取。由於內地假貨充斥,令消費者卻步,十多年前有商家為促銷,提出「假一賠十」大膽公開承諾,與消費者之間約定,如果有假貨或貨不對辦,可賠償十倍貨價。有內地法律專家指出,雖然這是單方允諾行為,但是如有違約,消費者可以依照商家承諾索償。此外,《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往來通行證》(入台證)是入、出境台灣以及登機、上船主要證件。申請人須到內政部及出國移民署辦理簽證,辦理時間為七至十日,有效期為三個月。 申請入台證非易事,申請人須符合一系列條件,要居住二十六個開放城市、擁有�籍及滿二十歲,還須相當於人民幣五萬元的財力證明;申請人獲得簽證後,亦不可由大陸直接抵台,要經香港、澳門、金門馬祖小三通轉機,再接駁交通入台。本報記者mini storage
- Dec 22 Sun 2013 14:42
-
「假一賠十」 動輒「開天索價」
請先 登入 以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