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特區與歐盟昨日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歐洲聯盟關於民用航空若干事項的協定」(又稱橫向協議),迷利倉增加歐盟成員國可指定來澳的航空企業的數目。簽署儀式昨日中午12時在澳門旅遊塔3樓會議廳舉行,由行政長官崔世安和歐盟委員會主席巴羅佐任主禮嘉賓見證、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與歐盟駐香港辦事處主管Vincent Piket代表雙方簽署文本。歐盟法院於2002年就歐盟指定航空企業的定義作出1項決議,每個歐盟成員國必須給予其他成員國的航空企業平等的市場准入,發展任何1個歐盟地點與歐盟以外第三地區的航線服務,藉以反映非歧視和公平原則。鑑此,歐盟成員國須與歐盟以外第三地區修迷你倉雙邊航班協定,或由歐盟與該第三地區簽署橫向協議,反映此一決議。簽有18歐洲國開放航空條款澳門特區民航局於2004年開始與歐盟理事會秘書處進行橫向協議簽署的磋商工作。特區政府與歐盟藉�昨天在本澳舉行《歐盟澳門貿易和合作協議》簽訂20周年慶祝活動簽署橫向協議,今後,在非歧視和自由成立的原則下,所有歐盟的航空企業都擁有相同的權利,任何1個與特區政府簽署雙邊航班協定的歐盟成員國均可指定其他成員國的航空企業開辦來澳航線,增加可來澳營運的歐盟航空企業數目。自澳門航空業建立至今,本澳與18個歐洲國家簽署雙邊航班協定,大部分都具有相當開放的條款,包括第五航權、指定多家航空企業、不設運力限制等等。自存倉
- Nov 24 Sun 2013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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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成員國增加飛澳航空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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