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個月前,儲存我與妻子準備去西班牙旅遊。打點好行裝,臨行前,妻子拿出一份用A4紙寫的遺囑對我說,你仔細看看,如果沒有什麼意見,在下面簽名。我接過遺囑,只見內容寫得十分詳細。遺囑把家庭財產分門別類,一邊是不動產,比如住房;一邊是動產,比如購買的基金、股票與其他理財產品。以上為遺囑的上半部分,下半部分則是遺產分配的方案。比如給我母親的養老金是多少;房產今後由誰繼承;現金迷你倉何分配等,一一都寫得十分清晰。而且,妻子已經簽下了她的名字。簽好之後,我認真地把遺囑遞給妻子,並贊她說,這個方法好,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我們今後在旅遊的過程中萬一出現意外,孩子對家庭財產的處理一目瞭然。聽我說這番話,妻子樂道:“如果早知道是這樣,我以前立遺囑就不必向你隱瞞了。”原來,自從前些年去西藏等邊遠地區旅遊開始,妻子就私下里立起了遺囑。□王建國(職員)儲存倉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sgusers4的部落格 的頭像
sgusers4

sgusers4的部落格

sgusers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