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在‘十一’前請個假,self storage本打算跟愛人好好放鬆一下,誰知遇到糟心事。”市民苟先生於今年9月25日在海洋國際旅行社報團參加了成都零購物零自費的五日游,誰知卻被地陪安排進低團費的購物團,吃不好,睡不著,有購物,有自費,行程安排未達到報團標準。海洋國旅就此回應,經核實是當地地陪安排失誤導致遊客入錯團,可給予遊客一定賠償。律師則提醒遊客,入團前細斟酌。地陪失誤 遊客入錯團苟先生告訴北京晨報記者,他當時報名的是成都、九寨溝、黃龍、牟托寨雙飛五日游,每人報名費4450元,時間是9月27日至10月1日。“第一天到酒店後,我就發現條件差,後經海洋國旅經辦人李女士協調,給我換了個房間。第二天在大巴上,導遊一路都在鼓動遊客購物,還臨時增加了每人320元的自費游項目。”苟先生很納悶,當初的合同明明是零購物零自費,“怎麼現在還要多收錢呢?當天我們的午餐是8菜1湯,可合同里約定的是‘12菜1湯’。”晨報記者看到苟先生出示的海洋國旅旅遊日程介紹,明確寫著“真正0購物0自費”,且規定該團中餐為“12菜1湯”。“當晚我聽其他遊客說,他們在當地報的團,價格才七八百塊,這和我的團費差太多了!”苟先生質疑道。“海洋國旅李女士說,經核實是當地地迷你倉安排失誤,導致我們入錯有購物有自費的團。”直到9月29日,苟先生才回歸到原本的旅遊團中。遊客質疑 精神損失誰來付?苟先生表示,事後海洋國旅曾與他協商,“可這不是錢的問題。”苟先生要求海洋國旅對此事件給予一個明確的書面解釋,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賠償精神損失費。海洋國旅經辦人李女士證實了苟先生入錯團一事。“知道地陪安排失誤後,旅行社對他們進行了批評,並要求地陪向遊客道歉,目前雙方仍在協商中。”至於賠償數額,李女士稱,“按照相關旅遊條例,我們商量後,可以賠償遊客每人1000元左右。苟先生要求我們出處理方案,我們在能承擔範圍內滿足其需求。”律師建議 入團前需多斟酌記者就此事咨詢北京市旅遊委質檢所相關受理人,對方稱,會按照《旅行社服務質量賠償標準》在規定範圍內來衡量調解雙方賠付問題。他表示,旅遊委沒有行政或處罰權,但有一季度旅行社公示,“如問題較嚴重,會在系統里公示。”北京藍鵬律師事務所張起淮律師則表示,遊客在旅遊中發生的損失應由與其簽署合同的旅行社根據合同進行賠償。如遊客“入錯團”是個別人的故意行為,應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做相應處罰、賠償。張律師提醒遊客,簽合同時要仔細閱讀。晨報96101熱線新聞記者 樊一婧線索:苟先生mini stor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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