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lf storage 7-11便利店的熟食供應商2009年至2010年期間,以59張偽造或誇大7-11母公司牛奶公司的金額發票,詐騙�豐銀行613萬元,後被牛奶公司揭發報警。供應商「亞洲×成」的男東主黃×元(46歲),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欺詐罪。法官昨判刑時指,被告犯案只為保住員工的「飯碗」,但法庭為保障銀行利益,必須判以阻嚇性的刑罰。惟法官考慮被告已歸還所有騙款及10萬元的利息,加上被告曾做慈善,經酌量減刑後,判其入獄20個月。迷你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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