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掃 新華社發據新華社北京9月28日電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公安部等多個部門聯合整治網絡謠言,mini storage受到廣泛關注,得到社會各界支持,取得明顯成效。同時,社會公�也對整治網絡謠言中的一些問題表示關切,如網絡謠言如何界定?“薛蠻子”被抓是否因為是“大V”?“轉發謠言信息500次”以上是否判刑?網站在治理網絡謠言中應承擔什麼責任?等等。帶著這些問題,新華社記者採訪了國家互聯網信息辦網絡新聞協調局負責人。記者:最近關於整治網絡謠言的消息很多,能否介紹一下有關情況?答: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堅決支持公安機關依法打擊網絡違法犯罪活動。最近查處的多名利用互聯網製造和故意傳播謠言人員,有的是為達到個人目的、非法攫取經濟利益而故意造謠傳謠,如秦志暉(“秦火火”)、楊秀宇(“立二拆四”),通過微博、貼吧、論壇等,組織策劃並製造傳播謠言、蓄意炒作網絡事件,以此來牟利,被公安機關刑拘。有的是通過發佈不實信息進行敲詐勒索,如被批捕的周祿寶,在網上先後發佈攻擊、詆毀有關單位和個人的帖文1.5萬余篇,先後對20余個單位和個人實施敲詐勒索。還有的是為發泄個人私憤而故意造謠誹謗中傷他人,如傅學勝是因為編造傳播“非洲牛郎門”等誹謗謠言而被刑拘。有一些人因為違法犯罪被查處,也可能其在網上有較大影響,有輿論避開其違法犯罪行為,只強調他們是“大V”或網絡名人,甚至造謠說“因言獲罪”,這是誤導。如“薛蠻子”,被依法查處是因為嫖娼、聚�淫亂,以及涉嫌其他違法犯罪行為,和他的“大V”身份無關。記者:什麼是網絡謠言迷你倉怎麼區分故意造謠和無意傳謠?答:謠言是指故意捏造事實,對社會、他人造成危害的虛假信息。通常所稱網絡謠言是指利用信息網絡傳播的謠言。的確,有的網民出于無意傳播了謠言,需要加以區分,但故意傳謠的特徵是明顯的。有的已經被證明是虛假信息,仍然被反複傳播、炒作;有的甚至在傳播中被加工、誇大,給他人或社會造成嚴重危害。記者:是不是造謠就要受到刑事追究?答:網上發言也是要負責任的,這是常識。造謠誹謗,傷害了他人或社會,當然要承擔責任,這是無可非議的。對於不是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的,以批評、教育為主。記者:“兩高”出台相關司法解釋,有人說謠言信息轉發達到500次、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就可被判刑,這樣理解準確嗎?答:對於5000次、500次的量化標準,有些媒體的解讀是有偏差的。司法解釋明確規定,“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的,即可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可構成誹謗罪”。顯然,根據這一規定,被轉發500次的對象是特定的誹謗信息,而不是其他信息。記者:有網民說整治網絡謠言就是壓制言論,您怎麼看?答:這是錯誤的觀點。打擊網絡謠言有利於保護正當的言論自由。我們的網絡空間不能成為謠言空間。放任謠言傳播,無異自毀網絡。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都不允許謠言傳播。自由和秩序是辯證的關係,任何個人的自由必須在法律的範圍內行使,不能無法無天,必須以不妨礙別人的自由為前提,自由不應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文件倉
- Sep 29 Sun 2013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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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空間不能成為謠言空間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有關負責人就打擊網絡謠言答記者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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