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8日電 就“海娜號”在韓國遭扣押一事,自存倉《澳門日報》18日刊載社論《商業糾紛豈容以遊客作籌碼》,文章指出,任何不顧消費者利益,企圖以消費者利益作籌碼解決經營者之間糾紛的做法,都是錯誤和不負責任的。有關方面應以此為鑒,儘快處理好賠償問題,檢討相關法律法規,確保所有遊客的合法權益,防止日後再有同類事件發生。  文章摘編如下:  海航旅業旗下豪華郵輪“海娜號”日前準備駛離韓國濟州港時,遭當地一家法院扣留。翌日滯留遊客需要分批乘包機回國。“海娜號”郵輪取保工作于韓國時間十六日傍晚六時完成全部法律手續,被扣留多天的“海娜號”終於獲得解押,並于當晚八時三十分搭載最後一批遊客返航回國。雖然事件暫時解決,但未來可能會對中國人赴韓國旅遊帶來影響。  “海娜號”是中國海航旅業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旗下豪華郵輪。該輪十三日下午駛離韓國濟州港時遭當地法院扣押,搭乘“海娜號”1659名遊客,以及船上的650名船員出航前恐怕未曾想到,他們旅程剛進行到一半,船就被扣在韓國濟州。  事件起因是海航旗下大新華船與江蘇沙鋼集團旗下沙鋼船務之間發生經濟糾紛。沙鋼通過韓國國內的代理公司向韓國濟州地方法院提起訴訟,韓國法院受理後扣留“海娜號”。讓人哭笑不得的是,整個事件中出面“扣船”的韓國濟州地方法院,僅僅是個接受申請、代為執行的經辦方。這起在境外發生的事件,完全是中國企業之間的糾紛所致。  兩家中國公司因為債務糾紛,讓2000多名遊客和船員滯留國外的同時,他們也把自己的、還有中國的臉,毫無保留地“迷你倉留”在國外。十六日下午海航方面向韓國濟州 地方法院繳納了30億韓元(約合1688萬元人民幣)的保證金後,“海娜號”獲得解押令,並于當晚八時三十分搭載最後一批遊客返航回國。  看看國際慣例,國際上,各種貨船因債務被扣甚至拍賣的消息,屢見不鮮。但載滿遊客的郵輪因為債務糾紛被扣,幾乎是聞所未聞。難道是此前國外�多的債權公司,都不知道郵輪可以扣?恐怕不是。是因為對大多數人來說,就算被欠了多大的債款,也不會狠心向載有老人和孩子的郵輪“下手”。不管大新華與沙鋼間的經濟糾紛誰曲誰直,在協商無效的情況下訴諸法律,都是企業的合法權利,無可厚非;解決這一糾紛卻選擇了直接當事企業以外、同一集團旗下正在境外航行的郵輪作扣押目標,有違常理。  這次重大涉外事件曝光後,社會高度關注,孰是孰非,需要法律進一步厘清。然而,上千遊客旅行被中斷,除了金錢、時間的損失,還有精神上的損失。  這次遊客無辜滯留、被迫中斷旅程的事件,是一起嚴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事件。中消協認為,事件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和限制人身自由解決商業糾紛的行為不予認可,對於韓國濟州地方法院不顧中國遊客利益,強制採取扣留郵輪的做法表示不滿。  其實,任何不顧消費者利益,企圖以消費者利益作籌碼解決經營者之間糾紛的做法,都是錯誤和不負責任的。這次事件在“海娜號”搭載最後一批遊客回國後似乎得到平息,但有關方面應以此為鑒,儘快處理好賠償問題,檢討相關法律法規,確保所有遊客的合法權益,防止日後再有同類事件發生。標簽:郵輪 韓國 中國 船務 遊客迷你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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