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等四位老人報團去往美國旅遊,儲存倉並按要求交納了40萬元旅遊保證金。歸國後,旅行社卻以各種理由推辭,強行扣留保證金不還。近日四位老人向海澱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歸還保證金。 王先生等人訴稱,今年4月,4人報名參團去往美國旅遊,並按約定支付了40萬元的保證金。回國後,按合同約定,旅行社應于25個工作日內將保證金退還。然而對方竟告知王先生等人:因財務問題,不能按時退迷你倉價錢保證金,並提出解決方案:1、補償免費台灣環島游一次,保證金期限順延3個月,到期後重新訂立合約;2、旅行社方貼息年收益率10%,按月付息,為期一年,在此期間提供不少于3次的成本價旅遊產品。王先生等人認為,該旅行社惡意不歸還保證金,已違反合同約定,且有攜款潛逃的嫌疑,因此向法院提起訴訟。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當中。(記者 彭小菲)標簽:保證金 去往 美國 旅行社 彭小菲迷你倉最平
- Sep 13 Fri 2013 21:02
-
旅行社強扣40萬旅遊保證金 遊客狀告旅行社
請先 登入 以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