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訊)為了買一部約1千400令吉的手機,儲存卻失去一輛價值近4萬令吉的四輪驅動車!來自甲洞的玩具商吳志明(38歲)日前到吉隆坡某購物廣場買手機,過後前往取車時,卻驚見其Pajero四驅車在廣場停車場內被偷了。吳志明今日在泗岩沫區國會議員林立迎的陪同下,召開新聞發佈會說明事情的經過。他說,本月20日下午4時許,他將四驅車停放在該廣場內的地下停車場,直至晚上8時許到停車場取車打算離開時,驚見車子不在停車格上。“我發現車子不見時當場傻掉,但是又不確定是失竊或是自己記錯位置。”閉路電視確認車子被偷他因此到其他的樓層去找車子,然而找完所有了樓層都不見,只好向廣場管理層投訴,並要求檢查閉路電視,惟對方卻稱需報案後才允許查看。吳志明指出,本身只好向對方強調不確定其車輛是否失竊,並在被質問是否將車輛停在停車場內時,出示已付款的泊車票,加上期間管理層也接獲有關有一輛車子撞毀欄杆,硬駛出停車場的通知,他才被允許查看閉路電視的錄影。他說,從錄影中發現自己的車子是於6時許被偷走,而本身也隨即前往報警,其後才在保險公司的陪同下取得有關閉路電視影像。廣場管理層沒給予交代他也在事發5天後,即25日當天到該廣場呈信函,要求對方在7天內給予他一個交代,惟至今仍還沒有任何回應。他指出,本身只有一輛四輪驅動車可使用,平日除了工作上需用車,也必須載送太太及2名分別就讀幼兒園及小學的女兒上班及上學,車子失竊造成他的不方便。林立迎:匪合新蒲崗迷你倉幹案一張泊票車貼車駛出另一方面,林立迎指出,根據該廣場的閉路電視影像顯示,被竊走的四驅車是緊隨前方的車輛,並在該車在自動付費機繳票時一同駛出停車場,而吳志明的車子還因此撞倒付費機的欄杆,因此他相信竊賊是與同謀一起幹案。他也指出,他們在查看閉路電視影像時發現,在吳志明的車子駛出停車場的同一時間,另一個自動付費機也有兩輛車以相同手法,即是以一張付款停車票一同駛出停車場,因此懷疑是同一個非法集團同時偷走兩輛車。撞倒付費機欄杆他說,另外兩輛車順利通過停車場的欄杆,而吳志明的車相信是速度太慢,無法在欄杆降下前通過,因此硬闖欄杆。林立迎指出,有關廣場沒有對吳志明的信函給予回應,而他也協助致函該廣場的所屬集團,要求主動聯絡前者進行商討,無奈也同樣不獲任何回應。事主可向停車場業主索賠他說,雖然不少停車場都注明“泊車自行承擔風險”(Park at your own risk),但其實事主在法律上有權以疏忽下造成財物損失或意外,而向有關停車場業主提出索賠,不過只要業主能證明本身已做好一切所需設備,包括圍欄、燈光、保安等,其疏忽罪名便不成立。他也說,以吳志明的情況來看,成功申請索賠的幾率並不大。林立迎也指出,吳志明可申請保險賠償,除了賠償車價之余,也可申請一項失車而造成日常損失的賠償,每日需賠償30令吉,長達一個月。記者致電有關購物廣場針對此事件做回應,惟該廣場職員指負責人因忙於其他事務,暫時不便接聽電話,無法即時給予回應。;mini storage
- Aug 31 Sat 2013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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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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