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市場關注的“光大證券8·16事件”,存倉上海證券交易所昨日通過官方微博平台召開媒體通氣會,上交所新聞發言人詳解當日光大異常交易後未停市原因等市場關注的熱點問題,並表示光大證券當日誤買入股票未有減持行為,包括賣出股票,或將股票申購成ETF份額並賣出等變相減持行為。這也是上交所首次舉行網上新聞發佈會。未採取臨時停市措施主要有三方面因素對於異常事件發生後為何未採取臨時停市措施,上交所表示,未採取臨時停市措施,主要出于三方面因素考慮,因光大證券異動交易而停市的法律依據不充分,且異動時間較短,市場必要性並不突出,同時參考了境外市場在類似情況下很少�用臨時停市措施這一通行做法。比如,2005年12月8日日本東京交易所市場的瑞穗事件、2012年5月18日美國納斯達克市場的臉譜事件、2012年8月1日美國紐交所市場的騎士資本事件及2013年8月20日的高盛事件等,相關交易所均未實施臨時停市。上交所指出,我國資本市場建立以來,臨時停市措施很少運用。在2007年2月27日大盤最大跌幅達到8.84%、2008年4月24日大盤最大漲幅達到9.60%、2013年6月25日大盤最大跌幅達到5.74%時,均未臨時停市。2008年5月12日汶川發生重大地震當日,也未採取臨時停市措施。保護中小投資者權益抓緊研究論證“T+0”機制光大證券異常交易發生後,上交所沒有採取主動發佈提示性公告的方式進行處置,特別是在8月20日高盛錯單事件發生後,對比紐交所發出警示公告的做法,投資者心中難免產生疑問。上交所昨日對此回應稱,上交所表示短時間內無法判斷光大證券真實意圖。 由於對訂單數量錯誤的異常交易,交易所在短時間內難以判斷是否為其真實交易迷你倉願或“烏龍指”操作,因此對於錯量型“烏龍指”交易,相關交易所通常不作特別公告。此外,光大證券訂單符合交易規則,光大證券雖然在極短時間內報送了大量訂單,但每一筆訂單都符合交易規則的規定。因此,當日成交有效。上交所最後指出,“光大證券8·16事件”發生後,從保護中小投資者權益、體現市場公平性的角度,有必要進一步抓緊研究論證股票“T+0”交易制度。對於市場關注的光大證券誤買入股票如何處理的問題,上交所表示,截至8月23日收盤,光大證券相關賬戶未有減持行為,包括賣出股票,或將股票申購成ETF份額並賣出等變相減持行為。本報記者 劉泰山同步新聞>>>緣何不進行前端控制?上交所新聞發言人解釋說,從境外經驗看,幾乎所有交易所都不對證券交易進行前端控制,只嚴格要求市場參與人在交收日(通常為T+3日)承擔交收責任,違者事後追究。這位發言人同時表示,雖然上交所市場監察系統具有相關交易預警指標,能夠及時發現異常交易,但只能進入事後處置環節,無法進行有效預防。上交所將在監管機構統籌組織下,積極研究完善相關風險的前端防控制度和措施,切實保障交易安全、維護市場穩定。緣何未建立“熔斷”機制?熔斷機制是指當股市大盤或個股波動超過預先設定的標準時,觸發交易中斷或暫停的機制。目前部分歐美市場採用這一機制,主要目的是給予市場一個冷靜期,防止市場或某一產品非理性大幅波動,以維護市場的穩定。上交所新聞發言人表示,我國證券交易目前沒有建立熔斷機制,但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制度,且股票交易中每一筆限價申報均有“價格籠子”(與當前市價相比的價格變化幅度限制),有利於防止明顯的價格錯單,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發揮防止暴漲暴跌、維護市場穩定的作用。據新華社自存倉
- Aug 26 Mon 2013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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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原因致光大證券異常交易未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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