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報訊】多名立法會議員對政府建議成立旅遊業監管局規管旅遊業,自存倉並要求日後接待內地團的旅行社,繳付80萬元保證金,表示有保留。有議員認為,應只對曾犯規的旅行社徵收保證金。立法會經濟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旅遊業新規管架構改革進展,政府建議,成立旅遊業監管局取代旅遊業議會,專責旅行社和導遊發牌,處理投訴及賠償工作,規管旅遊業界。建議要求接待內地團的旅行社繳交80萬元的保證金才可經營。多名議員對此有保留,他們認為,很多內地團接待社的規模細。旅遊界議員姚思榮更建議,政府只考慮對犯規後的旅行社迷你倉新蒲崗收保證金。收緊發牌條件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回應指,當局希望透過措施提升旅行社質素,如果旅行社只負責為內地團代訂住宿和安排口岸接駁交通等,不會被視為經營內地旅行團業務。政府又建議,引進旅行社授權代表,對旅行社營運負上法定權責。自由黨田北俊認為,內地團欺騙遊客的手法是一條龍式運作,被吊銷牌照旅行社的授權代表日後不能再擔任其他旅行社的股東和董事,以加強阻嚇。蘇錦樑表示,當局會多管齊下規管,不是以單一措施,源頭上會與內地單位聯繫。至於旅行社交保證金的問題,政府持開放態度與業界商討。迷你倉出租
- Jul 23 Tue 2013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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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繳保證金 議員指80萬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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